【招标结果】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设计费-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设计费-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信阳市 | 采购单位 | 信阳市幸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设计费
中标结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ZB-2024262
2、项目名称: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设计费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8月 26日至2024年 8月30日
5、磋商日期:2024年09月0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二、项目概况
1、采购需求: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2亩,总建筑面积 3490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本次设计招标为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分别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区域内的道路、 绿化工程、大门、室外给排水、 电力、消防、弱电等基础设施工程设计。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3、设计周期:30 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费执行具体标准详见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办[2023]002号)文中规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投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信阳市幸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高新区珍珠路街道办事处牌东社区曹庙一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科技园6楼
联 系 人:***
电 话 :***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电话:***
中标结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ZB-2024262
2、项目名称: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设计费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8月 26日至2024年 8月30日
5、磋商日期:2024年09月0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二、项目概况
1、采购需求: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2亩,总建筑面积 3490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本次设计招标为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分别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区域内的道路、 绿化工程、大门、室外给排水、 电力、消防、弱电等基础设施工程设计。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3、设计周期:30 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
编号 | 磋商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HLZB-2024262 |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2亩,总建筑面积 3490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本次设计招标为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分别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区域内的道路、 绿化工程、大门、室外给排水、 电力、消防、弱电等基础设施工程设计。 | 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B-0066房间 | ***.00 | 元 | |
项目名称 | 磋商内容 | 设计周期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
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设计费 |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2亩,总建筑面积 3490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本次设计招标为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分别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区域内的道路、 绿化工程、大门、室外给排水、 电力、消防、弱电等基础设施工程设计。 | 30 日历天 | 沈剑英 | 1710057140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费执行具体标准详见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办[2023]002号)文中规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投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信阳市幸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高新区珍珠路街道办事处牌东社区曹庙一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科技园6楼
联 系 人:***
电 话 :***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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