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平公资采2024765号】叶县城市管理局广安路北延伸段、横五路道路保洁服务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平公资采2024765号】叶县城市管理局广安路北延伸段、横五路道路保洁服务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平顶山市 | 采购单位 | 叶县城市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叶县城市管理局广安路北延伸段、横五路道路保洁服务费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叶县城市管理局广安路北延伸段、横五路道路保洁服务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4-60 | |||||||||||||||
2、项目名称:叶县城市管理局广安路北延伸段、横五路道路保洁服务费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432,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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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招标范围:叶县城区新修广安路北延段和横五路两条道路,广安路北延段(南起玄武大道北止亿联大道)道路面积51240平方米,横五路(东起迎宾大道西止田地)道路面积19500.14平方米,共计70740.14平方米。 保洁范围:道路两侧建筑物之间或墙根处的人工清扫、机械作业、垃圾清运。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及行业相关标准。 5.3服务期限:3年。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二)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8月28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9月19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9月19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相关通知。 2、监督单位:叶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200548215XM 联系电话:0375-23162086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叶县城市管理局 | |||||||||||||||
地址:叶县叶廉路原县委招待所院内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中兴路中兴铭座11楼1108室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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