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物资处置-竞价]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废脱硝催化剂处置公告处置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商丘市 发布日期:2024-08-25

【招标结果】[物资处置-竞价]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废脱硝催化剂处置公告处置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商丘市 采购单位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废脱硝催化剂处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项目标段编号:HNEC-LYMH240294001H001
标段编号: HNEC-LYMH240294001H001
采购人: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保证金:
***机构: 工本费:
报名时间: 2024-08-24 17:49-2024-08-31 16:00 开始时间(竞价/挂牌): 2024-09-01 10:00
采购人联系人: 李* 采购人电话: ***
***机构联系人: ***电话:
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废脱硝催化剂处置公告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现有一批废脱硝催化剂,经公司批准,已具备竞价销售条件,现将该项目在“河南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上进行公开竞价销售,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废脱硝催化剂处置项目。
二、竞价销售内容、方式、交货期
2.1 竞价销售内容:本项目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废脱硝催化剂处置。中标方接通知安排车辆提前入厂,现场不允许分装等作业。运输、装卸以及现场环境卫生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项目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危废类别

危废代码

主要成分

数量(吨)

备注

1

废脱硝催化剂

HW50

772-007-50

五氧化二钒

二氧化钛

三氧化钨

以实际过磅吨数为准

约67.5立方

2

CO分离废吸附剂及瓷球





三氧化二铝

二氧化硅

以实际过磅吨数为准

约31.5吨

2.2中标单位分别与让售方签订:废脱硝催化剂危废处置合同,合同单价以中标价为准;CO分离废吸附剂为一般固废,签订废旧物资销售合同为免费处置。中标单位负责办理危废转移联单,危废转移联单一车一单,费用自理。
2.3结算数量以让售方过磅数量为准。
2.4网上报价以元/吨进行报价,不除杂,标的物暂未卸出,合同执行周期较长,报价后标的物行情涨跌自负,谨慎报价。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
2.6物资所在地点: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注:此次标的物为危险废物处置,让售方对标的物不做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一旦售出不可退换,且售出后由中标方使用标的物所产生的损失,让售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报名资格要求
3.1 报名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才能够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参与网上报价:
(1)必须是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河南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注册用户。
(2)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4)此次处置的为危险废物,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该代码、开户许可证!
(5)投标单位需缴纳伍仟元投标保证金。
3.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竞价让售项目相同标段的竞价销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四、报名及报价时间、报名需递交的材料、投标保证金
4.1报名截至时间:2024年8月31日(目前只有部分可取样查看,其余未卸出);
4.2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9月1日。
4.3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通过邮件和邮寄方式递交下列证书、资料的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要加盖红章(公章)。
4.4投标单位需缴纳伍仟元投标保证金,通过网银、电汇缴纳,否则将无法报价;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现汇收款信息:联系业务员
注:在我公司账户上尚有足额余款,或参与之前招标时缴纳过相应的投标保证金,且尚未退还者,可不必缴纳此次投标保证金。
五、其它说明
5.1在网上报名截至时间:2024年8月31日16:00整之后报名(以网上报名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准)的单位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无法参与报价,请投标单位提前参与网上报名!!!
5.2竞标方应在“河南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上报价。
5.3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三日内签订合同。
5.4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3)中标人未按处置公告提交履约保证金;(4)未按时办理危废转移联。
5.5最终解释权归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所有。
六、招标单位信息
6.1招标单位: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6.2招标方式:“河南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网上报价
6.3联系人:李经理
6.4电话:***、15938321236

七、监督部门

如您在参与我公司招标过程中,遇到各种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不透明等情况,请拨打以下监督电话。我们承诺,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

纪检监督电话:0370-6052939

企管监督电话:0370-6053926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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