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延津县丰庄镇人民政府延津县丰庄镇高寨村土地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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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新乡市 | 采购单位 | 延津县丰庄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哲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延津县丰庄镇人民政府延津县丰庄镇高寨村土地整治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延津县丰庄镇人民政府延津县丰庄镇高寨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延津磋商采购-2024-37 | |||||||||||||||
2、项目名称:延津县丰庄镇人民政府延津县丰庄镇高寨村土地整治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294,153.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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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包含田块整治、地力提升、防洪排水、破面防护、灌溉设施、田间道路六项工程; 5.2、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补充说明的所有内容(含缺项、漏项部分); 5.3、项目实施地点:延津县境内;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5、质量要求:合格; 5.6、工 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 5.7、质保期:2年(防水等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 |||||||||||||||
6、合同履行期限:至质保期结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被视同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须出具承诺书); (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响应性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页的相关资料,包括公示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8月22日 至 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xTF)。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各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电子响应性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9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性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前须一直保持在线状态,有磋商过程需要澄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或最终报价,均在系统内完成。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 3、特别提示:供应商应在响应性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4、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24900.00元。 4、监督部门: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延津县丰庄镇人民政府 | |||||||||||||||
地址:延津县丰庄镇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哲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与未来路交叉口启航大厦A座1802号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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