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询比单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平顶山市 发布日期: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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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平顶山市 采购单位 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询比单采购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815095 采购人: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日期: 2024 年 8 月 - 1 - 采购公告 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采购公告 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 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2.2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815095 2.3 实施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赵村镇小尔城村 2.4 采购范围:详见附件技术规范 2.5 服务期限: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 3.1.1 响应人为在国内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门颁发认定的执业许可证。 (附扫描件或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1.2 响应人须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库中单位,且具有有效的律师事 务所执业证书。 3.1.3 拟派主办律师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年检合格、有效,且执业年限不低于五 年(即 60 个月,以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时间算起),且在河南投资集团系统各级企业担任 法律顾问没有超过三家。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一项2020年1月1日以来工程建设合同纠纷类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业绩, 并提供相应的合同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盖 供应商公章) 3.3 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 常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投标人公章) 3.4 信誉要求: 3.4.1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或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投标人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 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1 - 【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4.3 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4 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4.5 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 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 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 供应商符合本章“3.4 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 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 效。 (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 3.4.2 条款 至 3.4.5 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 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 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 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 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 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 其他要求 3.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3.5.3 报价人必须签订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并在报名时上传(格式见附件) 3.5.4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5 万元,报价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3.5.5 凡参与报价人,视为响应以下询比规则: 3.5.5.1 报价为一次报价(含税),报价人的首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3.5.5.2 成交标准: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的方法,即同等条件下,按照报价从低到 高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 3.5.5.3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 30 日内甲方支付 90%合同价款,合同期满后 30 日内 付剩余 10%,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财务收据。 4.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 2 -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08 月 16 日至 2024 年 08 月 22 日 00 时 00 分,凭企业身份 CA 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下载电子 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 CA 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 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应文件的提交。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注:本项 目采用资格后审,请各单位自行核对是否符合要求,并参照附件响应文件格式内容提供 证明材料) 5.2 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 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 CA 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 格式)。加密 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 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 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 30 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 CA 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 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 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 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 布。 7. 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 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赵村镇小尔城村 地 联 系 人:技术 刘先生 03757069021 联 系 人:商务 安先生 03757069053 - 3 - 监督单位(部门):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综合部 联系电话:03757069021 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2024 年 08 月 16 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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