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永城市茴村镇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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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商丘市 | 采购单位 | 永城市茴村镇初级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万兴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永城市茴村镇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郑州旭庆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永城市茴村镇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结果公告(招标编号:Z37130003UWI00025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8 月 16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永城市茴村镇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郑州旭庆后勤管理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0,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郑州旭庆后勤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郑州旭庆后勤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郑州旭庆后勤管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永城市茴村镇初级中学确认 中标人如下:
中 标人:郑州旭庆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云港路 17-105 号
最终得分:84.20 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 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三、其他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 2024 年 07 月 19 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
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城市茴村镇初级中学。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城市茴村镇初级中学
地 址:永城市茴村镇初级中学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万兴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临沂市鲁商中心 A12 栋 12 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753690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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