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息县第十七小学(息县第一小学分校)食堂托管项目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信阳市 发布日期: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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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信阳市 采购单位 息县第十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 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息县第十七小学(息县第一小学分校)食堂托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息县第十七小学(息县第一小学分校)食堂托管项目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ZHXXY-2***24-***81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息县第十七小学(息县第一小学分校)食堂托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息县第十七小学(息县第一小学分校)。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息县第十七小学(息县第一小学分校)食堂托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息县第十七小学(息县第一小学分校)食堂托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息县第十七小学(息县第一小学分校)食堂托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22 年或 2***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的 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 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提供承诺书,格式 自拟);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2***】46 号)第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享受本办法 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 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的其他 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 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16>125 号)和豫财购<2***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 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信 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且无食品安全的不良记录承诺(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 中的经营者名称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学校学生生活规律和需求,具有为师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 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充分认识学校餐饮所具有的公益性特点等,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 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24 年 ***8 月 14 日 ***9 时 ****** 分到 2***24 年 ***8 月 2*** 日 17 时 3***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24 年 ***8 月 26 日 15 时 ****** 分 递交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24 年 ***8 月 26 日 15 时 ****** 分 开标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其他 磋商公告 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息县第十七小学(息县第一小学分校)的委托,对息县第十七 小学(息县第一小学分校)食堂托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 商参加磋商活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24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5 时 ****** 分(北京时 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ZZHXXY-2***24-***813 2、项目名称:息县第十七小学(息县第一小学分校)食堂托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ZZHXXY-2***24-***813-1 息县第十七小学(息县第一小学分校)食堂托管项目 *** *** 5、项目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 1 个包,息县第十七小学(息县第一小学分校)食堂托管项目(具 体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5.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 服务期:3 年(合同一年一签)。 5.4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 年(合同一年一签)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22 年或 2***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的 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 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提供承诺书,格式 自拟);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2***】46 号)第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享受本办法 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 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的其他 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 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16>125 号)和豫财购<2***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 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信 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且无食品安全的不良记录承诺(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 中的经营者名称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学校学生生活规律和需求,具有为师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 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充分认识学校餐饮所具有的公益性特点等,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请于 2***24 年 ***8 月 14 日至 2***24 年 ***8 月 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 时,下午 15:****** 时至 17:3***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以上均为原件备查,留加 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后领取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售价:5****** 元/份。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24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5 时 ****** 分(北京时间)2、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 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 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息县第十七小学(息县第一小学分校) 地址:信阳市息县息州大道中段与锦绣路交汇处北 2****** 米路西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政和花园 C 区 15 栋 2 单元 1***3 室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1522531357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息县第十七小学(息县第一小学分校) 地 址:信阳市息县息州大道中段与锦绣路交汇处北 2****** 米路西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信阳市羊山新区政和花园 C 区 15 栋 2 单元 1***3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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