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货站街142号院内1处房屋公开招商项目
【招标公告】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货站街142号院内1处房屋公开招商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郑州市 | 采购单位 |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货站街142号院内1处房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请竞商人仔细阅读本公告所有内容,报名并缴纳竞商保证金后,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全部内容及条款。
一、招商人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二、招商公告编号
ZTZS-202407006
三、招商依据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郑铁经﹝2021﹞78号)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说明的通知(郑经产函﹝2023﹞26号)
《集团公司经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开发招商管理工作的通知》(郑经产电﹝2023﹞35号)
四、项目基本信息公示表
五、竞商人资格要求
1.竞商人是企业法人的,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注册资金在伍佰万及以上)、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资信真实可靠;诚信守法,无信用不良记录。
2.竞商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必须资信良好,无商业经营违约记录或不良诚信记录。
3.竞商人是自然人的,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4.竞商人与招商人没有任何物业租赁及相关事宜的纠纷,在集团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行违约行为,在报名本项目(包件)之前,竞商人在集团公司管内没有商业经营违约、违规等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租赁费用、水、电费等合同中约定应交纳费用等行为)。
5.竞商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
6.竞商人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
7.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及其关联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二年内不得参与该承租人所退租房屋的竞商;情节恶劣的,该承租人及其关联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的招商项目。
8.不得经营爆炸、放射、危险化学品等业态。
9.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10.不得储存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里的甲类和乙类相关物品。
六、招商方式及竞价方法
本次招商项目采用公开招商—网上竞价的方式,经资质及符合性审核合格者才能进入网上竞价,以竞商人最后中商的竞商报价作为中商价。
1.本次招商(租)项目竞价方式为分包件逐一网上(网址:https://zs.95306.cn)公开竞价,以竞商(租)人最后中商(租)的网上报价作为中商(租)价格。招商(租)人进行招商(租)公告后,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商(租)人有1家及以上的,按公告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竞价。
2.网上竞价执行最高价中商(租)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包含延时阶段)网上出价最高的竞商(租)人即为第一中商(租)候选人,最终网上出价排在第二、第三的为第二、第三中商(租)候选人。
3.因竞商(租)人自身设备原因或通讯公司网络原因,造成竞商(租)人竞价失败的,招商(租)人不承担责任。
七、竞商报名方式及时间
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4年8月1日8点起至2024年8月12日12点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网址:https://zs.95306.cn))上注册报名,首次登陆国铁招商平台网站的竞商人须按要求进行注册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线上报名需注意填报的身份信息、企业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等真实有效,由于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招商信息不能及时接收造成任何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
2.现场报名或快递邮寄:线上报名合格者请于2024年8月1日8点起至2024年8月12日12点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携带报名登记表和资质材料(见附件)到郑州市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413室现场报名或快递邮寄(提报资料需进行密封),进行资质及符合性审核。
八、竞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交纳退付
1.竞商保证金的交纳
(1)参与此次公开招商项目的竞商人须按包件交纳竞商保证金,竞商保证金金额按照参加招商项目包件首年招商底价的10%交纳,未按时交纳竞商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竞商人,不能参加网上竞价。
(2)竞商保证金交纳方式
竞商保证金必须由竞商人直接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用途和摘要栏注明(“ZC资源名称”竞商保证金)字样方为有效(由第三方账户交纳的视为竞商无效)。
2.竞商保证金的退付
(1)竞商人交纳的竞商保证金,除本招商公告明确不予退还的情形外,未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在线上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拟中商候选人及中商人保证金在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2)退还竞商保证金时,中商人及未中商的竞商人须提交竞商保证金退付单。
户 名: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商银行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1702 0209 0920 0061 218
纳税人识别号:91410100170071186F4
3.履约保证金
如中商,在正式签订合同前须按照中商人年中商价格的30%交纳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年中商价格的2.5%)。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九、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取消竞商人竞商或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商(租)人串通网上竞价;
2.竞商(租)人以他人名义、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竞商(租)、骗取租金。
3.因竞商(租)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招商(租)人无法联系竞商(租)人并发送《中商(租)通知书》的。
4.中商(租)人未在收到《中商(租)通知书》10日内未与招商(租)人签署合同,视为中商(租)人放弃中商(租)权,双方招中商(租)关系终止。
5.竞商(租)人中商(租)后,不得要求对公告附件中所示合同条款进行更改。如以对合同条款不满意为由拒签合同,则视为竞商(租)人放弃中商(租)权,双方招中商(租)关系终止。
6.中商(租)人因非不可抗力等原因主动放弃中商(租)资格。
7.中商(租)人在签署《中商(租)通知书》后,提出放弃拟中租资格的。
十、项目勘察和交接
对招商(租)项目,招商(租)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竞商(租)人自行勘察,承担踏勘过程中发生的自身费用,充分了解项目具体现状综合考量是否参与竞商(租)。因竞商(租)人未对招商(租)项目状况做充分了解,中商后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商(租)人拒付或少付租金。
十一、或有变更
有关本网上竞价招商公告的时间或地点,如有公示信息以外的临时变动,招商(租)人将用电话方式及时通知各竞商(租)人,请各竞商(租)人网上报名后保持手机畅通。如因竞商(租)人原因无法通知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竞商(租)人承担。
十二、签订合同
1.中商(租)人应根据本公告附件的合同文本及《中商(租)通知书》,在招商(租)人发出《中商(租)通知书》后20个工作日内与招商(租)人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年中商(租)价格的30%)及安全保证金(年中商(租)价格的2.5%)。
2.如中商(租)人在上述期限内未能签订租赁合同,视为中商(租)人放弃中商(租)权利,双方招中商(租)关系终止,招商(租)人不予退还中商(租)人的竞商(租)保证金,双方招中商(租)关系终止后,中商(租)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招商(租)人要求赔偿或补偿。
十三、招商人及招商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商人: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1-68328471
2.招商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371-56835830
投诉电话:***
十四、其他
1.竞商(租)人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参与竞商(租)有关的一切费用。
2.竞商(租)人报名参加竞商,必须接受铁路相关主管部门及招商人的管理。
3.招商(租)人有权对招商(租)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推迟网上竞价,补充通知作为招商(租)公告的一部分,对竞商(租)人具有约束力。
4.所有招商(租)公告未明确的待商定条款及约定,均以招商(租)人的要求为准。
5.本次公开招商(租)活动是招商人根据国铁集团相关规定的自主招商(租)行为。
6.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拥有以上招商(租)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及决定权。
一、招商人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二、招商公告编号
ZTZS-202407006
三、招商依据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郑铁经﹝2021﹞78号)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说明的通知(郑经产函﹝2023﹞26号)
《集团公司经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开发招商管理工作的通知》(郑经产电﹝2023﹞35号)
四、项目基本信息公示表
包件号 | 资源名称 | 房屋位置结构 | 面积(㎡) | 招商(租)期限(月) | 起拍价格(元/年) | 加价步长(元) | 延时次数 | 房屋用途 | 竞商(租)保证金(元) | 网上竞价时间 | 公告起止日期 |
1 | 2-1仓库第3层 | 货站街142号 钢混 结构 | 5405 | 12个月 | 1848510.00 | 200 | 3 | 仓库 | 184851.00 | 2024年8月14日08:30:00-09:00:00 | 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12日 |
汇总 | 5405 | 1848510.00 | 184851.00 | ||||||||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 竞价方式:网上竞价 竞价时间及延时说明:每个包件网上竞价时间为30分钟,最后一分钟内仍有竞商(租)者竞价的,可以延时一次,每次延时1分钟,每个包件最多延时3次。 |
五、竞商人资格要求
1.竞商人是企业法人的,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注册资金在伍佰万及以上)、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资信真实可靠;诚信守法,无信用不良记录。
2.竞商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必须资信良好,无商业经营违约记录或不良诚信记录。
3.竞商人是自然人的,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4.竞商人与招商人没有任何物业租赁及相关事宜的纠纷,在集团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行违约行为,在报名本项目(包件)之前,竞商人在集团公司管内没有商业经营违约、违规等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租赁费用、水、电费等合同中约定应交纳费用等行为)。
5.竞商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
6.竞商人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
7.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及其关联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二年内不得参与该承租人所退租房屋的竞商;情节恶劣的,该承租人及其关联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的招商项目。
8.不得经营爆炸、放射、危险化学品等业态。
9.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10.不得储存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里的甲类和乙类相关物品。
六、招商方式及竞价方法
本次招商项目采用公开招商—网上竞价的方式,经资质及符合性审核合格者才能进入网上竞价,以竞商人最后中商的竞商报价作为中商价。
1.本次招商(租)项目竞价方式为分包件逐一网上(网址:https://zs.95306.cn)公开竞价,以竞商(租)人最后中商(租)的网上报价作为中商(租)价格。招商(租)人进行招商(租)公告后,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商(租)人有1家及以上的,按公告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竞价。
2.网上竞价执行最高价中商(租)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包含延时阶段)网上出价最高的竞商(租)人即为第一中商(租)候选人,最终网上出价排在第二、第三的为第二、第三中商(租)候选人。
3.因竞商(租)人自身设备原因或通讯公司网络原因,造成竞商(租)人竞价失败的,招商(租)人不承担责任。
七、竞商报名方式及时间
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4年8月1日8点起至2024年8月12日12点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网址:https://zs.95306.cn))上注册报名,首次登陆国铁招商平台网站的竞商人须按要求进行注册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线上报名需注意填报的身份信息、企业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等真实有效,由于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招商信息不能及时接收造成任何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
2.现场报名或快递邮寄:线上报名合格者请于2024年8月1日8点起至2024年8月12日12点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携带报名登记表和资质材料(见附件)到郑州市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413室现场报名或快递邮寄(提报资料需进行密封),进行资质及符合性审核。
八、竞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交纳退付
1.竞商保证金的交纳
(1)参与此次公开招商项目的竞商人须按包件交纳竞商保证金,竞商保证金金额按照参加招商项目包件首年招商底价的10%交纳,未按时交纳竞商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竞商人,不能参加网上竞价。
(2)竞商保证金交纳方式
竞商保证金必须由竞商人直接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用途和摘要栏注明(“ZC资源名称”竞商保证金)字样方为有效(由第三方账户交纳的视为竞商无效)。
2.竞商保证金的退付
(1)竞商人交纳的竞商保证金,除本招商公告明确不予退还的情形外,未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在线上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拟中商候选人及中商人保证金在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2)退还竞商保证金时,中商人及未中商的竞商人须提交竞商保证金退付单。
户 名: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商银行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1702 0209 0920 0061 218
纳税人识别号:91410100170071186F4
3.履约保证金
如中商,在正式签订合同前须按照中商人年中商价格的30%交纳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年中商价格的2.5%)。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九、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取消竞商人竞商或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商(租)人串通网上竞价;
2.竞商(租)人以他人名义、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竞商(租)、骗取租金。
3.因竞商(租)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招商(租)人无法联系竞商(租)人并发送《中商(租)通知书》的。
4.中商(租)人未在收到《中商(租)通知书》10日内未与招商(租)人签署合同,视为中商(租)人放弃中商(租)权,双方招中商(租)关系终止。
5.竞商(租)人中商(租)后,不得要求对公告附件中所示合同条款进行更改。如以对合同条款不满意为由拒签合同,则视为竞商(租)人放弃中商(租)权,双方招中商(租)关系终止。
6.中商(租)人因非不可抗力等原因主动放弃中商(租)资格。
7.中商(租)人在签署《中商(租)通知书》后,提出放弃拟中租资格的。
十、项目勘察和交接
对招商(租)项目,招商(租)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竞商(租)人自行勘察,承担踏勘过程中发生的自身费用,充分了解项目具体现状综合考量是否参与竞商(租)。因竞商(租)人未对招商(租)项目状况做充分了解,中商后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商(租)人拒付或少付租金。
十一、或有变更
有关本网上竞价招商公告的时间或地点,如有公示信息以外的临时变动,招商(租)人将用电话方式及时通知各竞商(租)人,请各竞商(租)人网上报名后保持手机畅通。如因竞商(租)人原因无法通知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竞商(租)人承担。
十二、签订合同
1.中商(租)人应根据本公告附件的合同文本及《中商(租)通知书》,在招商(租)人发出《中商(租)通知书》后20个工作日内与招商(租)人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年中商(租)价格的30%)及安全保证金(年中商(租)价格的2.5%)。
2.如中商(租)人在上述期限内未能签订租赁合同,视为中商(租)人放弃中商(租)权利,双方招中商(租)关系终止,招商(租)人不予退还中商(租)人的竞商(租)保证金,双方招中商(租)关系终止后,中商(租)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招商(租)人要求赔偿或补偿。
十三、招商人及招商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商人: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1-68328471
2.招商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371-56835830
投诉电话:***
十四、其他
1.竞商(租)人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参与竞商(租)有关的一切费用。
2.竞商(租)人报名参加竞商,必须接受铁路相关主管部门及招商人的管理。
3.招商(租)人有权对招商(租)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推迟网上竞价,补充通知作为招商(租)公告的一部分,对竞商(租)人具有约束力。
4.所有招商(租)公告未明确的待商定条款及约定,均以招商(租)人的要求为准。
5.本次公开招商(租)活动是招商人根据国铁集团相关规定的自主招商(租)行为。
6.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拥有以上招商(租)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及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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