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信阳师范大学淮河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信阳市 发布日期: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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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信阳市 采购单位 信阳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信阳师范大学淮河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TZB-CG-20240708。
2、项目名称:信阳师范大学淮河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信阳师范大学淮河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食堂就餐区面积887平方米;
(2)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五年。第一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不合格不再续签,合同每年一签;
(3)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需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等安全事故发生(以供应商经营的高校食堂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为依据)。
③提供“在项目成交后开展经营活动前在采购人食堂所在地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承诺书。
4、其他说明:
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2.原件开标现场备查。);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⑥具有在公办本科院校学生食堂经营服务的项目经验(1.该项目经验为投标人正在经营服务的项目,投标文件中须附项目合同及其中标通知书、该校学生食堂校内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评价证明(服务评价内容须包括对食品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师生满意度三方面情况作出评价)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2.审查项目是否为公办本科院校的项目。3.审查该项目是否为投标人独立经营管理。)
⑦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餐厅经理)须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食品安全总监资格证书,从事高校学生食堂管理工作不少于2年,且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派驻项目经理身份证、学历证书、食品安全总监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近2年投标人与拟派驻项目经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近3年为拟派驻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4.上述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印章;5.相关证件证书的姓名等身份信息应一致;6.审查拟派驻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学历证书、食品安全总监资格证书、社保缴纳凭证的原件。)
⑧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①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 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②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的时间,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复查和留档)。
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请于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 12:00,下午 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信阳市新八街信合大厦9楼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8月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新八街信合大厦9楼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阳师范大学
地址: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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