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询比价采购]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7月底充式升降脱气包装机询比价采购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濮阳市 发布日期:2024-07-27

【招标公告】[询比价采购]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7月底充式升降脱气包装机询比价采购变更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濮阳市 采购单位 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7月底充式升降脱气包装机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标段编号:LYXC-LYXC240137001H001




询比价采购公告
(适用于设备类采购)
底充式升降脱气包装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1.采购条件
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7月底充式升降脱气包装机询比价采购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
2.项目概况及范围
2.1货物采购明细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品牌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1

底充式升降脱气包装机

详见技术规范书



1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5天。
2.3交货地点:濮阳市人民路西段中原大化绿宇公司院内。
2.4采购控制价:□ 万元 ☑无
2.5备选方案报价:□接受☑不接受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报名要求
3.1本次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有兴趣的供应商可以登陆查看。登录后,供应商可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网上购买询比价文件进行响应和参与询比价活动。首次参与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购标者,请打开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首页右侧点击“供应商登陆”,在页面中找到注册按钮,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注册通过后方可参加询比价活动。有报名意向的供应商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附件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或技术人员进行沟通。
3.2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包装类机械设备制造或销售。
3.3须有近三年相同或类似货物成功运行业绩不少于2个或相应质量好评证明。(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在采购人处有相同或类似货物成功运行业绩的不用提交)。
3.3响应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3.3.1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的;
3.3.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响应的;
3.3.3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3.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3.5在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的;
3.4.6在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响应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
3.4.7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查不到该响应人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8被列入河南能源集团或河南能源濮阳园区供应商黑名单的。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响应☑接受代理商响应,需提交制造商授权书☑接受经销商响应。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需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
注: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1 日 9 时00分。
4.2 递交方式: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递交。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前至少半个工作日进行操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采购机构联系人或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客服电话联系。由于网络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报名报价的,后果自负!
5.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
6.技术要求:
6.1质量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出卖人保证所供货物及其材料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和本次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和性能的要求;出卖人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凡是有《技术规格与要求》或其他技术文件要求的,必须提交技术响应文件。
7.主要商务条款
7.1付款方式(不得严重负偏离)
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供齐技术资料后,出卖人开具全额13%增值税票。买受人收到发票并财务挂账后,付合同总价款的 60 %;正常运行三个月没有质量问题,次月起付合同总价款的 30 %;剩余合同总额的 10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保责任后一次性付清。
7.2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方式: 出卖人负责运输,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7.3检验验收在买受人厂区进行,包括外观、数量、规格型号验收和运行质量验收两个方面,任何一个方面验收不合格均为交付不合格。外观、数量、规格型号验收应在收到货物后7日内按照合同供货清单进行清点核验,出具收货清单,但该清单不代表买方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除技术协议另有约定外,运行质量验收应自投用起7日内没质量问题,出具验收证书。运行质量验收以买受人检验结果为准。
外观、数量、规格型号检验不合格,买受人或使用人有权拒收货物、技术资料,出卖人应在接到买受人或使用人通知后 3天内到现场免费补齐短缺、不符合(或)损坏的部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运输费用等由出卖人自行承担。超过合同规定的交货期的,出卖人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运行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出卖人应在接到买受人或使用人通知后 5 日内及时采取调换、修理或其他补救措施以使货物达到合格标准并再次验收,逾期应按合同规定的比例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再次验收的所有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在安装、调试、修理过程中导致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害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7.4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量保证期限为 1 年,质保期从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或者交付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为准;在该期间内,出卖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和故障负责,费用由出卖人负责;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必须在买受人发出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派人到现场免费维修或调换,并在7日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出卖人没有弥补缺陷的,买受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维修或调换部分的质保期重新计算。
7.5按合同约定交货期,每迟延交货一天,按总货款的1%支付违约金;未事先征得买受人同意擅自更改合同列明的货物的,合同中写明价格的,按更换部分价值的5倍支付违约金,没有写明价格的,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因此给买受人以及产品使用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出卖人另需赔偿全部损失;产品的性能考核不能达到技术协议所要求的指标的,出卖人应免费予以矫正,并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正常使用寿命低于承诺期限的,每减少一年,需按照总货款的1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没有按规定时间弥补缺陷的,应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另需赔偿实际损失。损失赔偿额包括合同履行后产品使用人可以获得的利益、律师费、诉讼差旅费等。该费用直接从本合同款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从其他未付款中扣除,仍不足扣除的,买受人仍可向出卖人主张剩余部分。使用人亦可代表买受人向出卖人行使追索权。
7.6所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采购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7.7□代储代销:该单价执行有效期为 月,如市场价格变动幅度超过10%,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或重新招议标确定;送货数量以实际通知送货量为准,到货后,如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可无条件退货。发现有以次充好,或其它严重质量问题的,买受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8.其他说明
8.1该标段指定品牌的,必须按指定品牌报价。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所列参考品牌的其他品牌产品报价,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证明所投产品品质、档次、性能、技术参数不低于或相当于指定品牌,证明资料需经询比小组评审认可,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未指定品牌的,报价时必须写明所报产品的品牌及生产厂家。含税单价小数点后统一保留两位计算。
8.2该标段有可能分拆中标,如不同意,应予写明,否则,一律视为同意。
8.3如有任何偏离,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在偏离表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评审小组从资格审查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审查两个方面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的视为无效响应。
8.4原则上一次报价,评审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二次报价,按最终报价核价。
8.5核价方法: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质量、服务、付款方式、全生命周期评价相同的情况下,由评审小组按照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追求性价比最优。否则投票推荐成交候选人。
8.6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之日起30天。
8.7 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 废标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9.1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或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
需的除外)。
9.2投标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采购人预算的。
9.3投标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9.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9.5评审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9.6评审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9.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10.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监督组
监督电话:0393-8956219/8958564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西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
一、偏离表
项目名称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内容

偏离说明






说明:偏离说明应写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响应人保证:除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响应人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响应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其他
营业执照、业绩或相应质量好评证明复印件及项目配件报价明细表。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业绩或相应质量好评。
3. 项目配件报价明细表。


项目配件


规格或型号


单 价

数 量

总 价

备注























































合计:







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底充式升降脱气包装机设备采购技术规范书





一、项目简介及使用地点

阻燃剂生产过程经过干燥设备出来的物料粒径在15μm左右,温度在50度左右,为提升效率且保证包装的规格一致,需对物料进行装袋包装,保证每袋的规格一致。因此,阻燃剂生产装置需购买一套包装机系统实现连续化生产的需要。物料从旋风分离器处下料,高度为1.8米。

二、设备名称及供货范围

设备名称:底充式升降脱气包装机;供货范围:向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包装机设备。包括制造、发货运输至现场、安装和调试、试机、验收和技术服务

三、主要部件(或设备)配置要求

底充式升降脱气包装机

产品名称

主要配置

主要部件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位

功率/电压















粉末 包装机

称体

框架、门板、料仓

304不锈钢 1.0mm 1.9mm 1.7mm

1











包装规格:5—25kg, 包装精度:±0.2%。 伺服电机下料电机功率:3kw;搅拌电机功率 1.1kw;料仓容积50—100L(含除尘机)。





定量给

料机构

(1)进料口

材质 304 1.7mm

1



(2)气缸

费斯托/亚德客/派克一线品牌

2



(3)挡板(不锈钢)

材质 304 1.7mm

2



(4)立式螺旋杆(304不锈钢)

直径 89mm

外壁厚度≥3mm

2



(5)伺服电机

功率3kw 三菱/西门子/富士

2



称重机构

(1)称重传感器

柯力等一线品牌

1



(2)升降气缸

费斯托/亚德客/派克一线品牌

2



(3)夹袋开关

材质 304不锈钢 3mm

1





真空系统







(1)滤芯

304 不锈钢

1



(2)风机

4.0kw 上海九州普惠或陕鼓股份等同等品牌

1



(3)气罐

5L

1



(4)气缸

费斯托/亚德客/派克一线品牌

1



(5)节流阀

不锈钢

2







控制柜

(1)控制仪表

西门子PLC(1215系列)+威纶通10寸触摸屏控制

1



(2)开关电源

明纬/西门子/菲尼克斯等一线品牌

1



(3)断路器

施耐德/ABB/伊顿等一线品牌

1



(4)电磁阀

施耐德/菲尼克斯/西门子等一线品牌

2



(5)伺服变频器

功率3KW 三菱/西门子/富士等一线品牌

2



(6)固态继电器

施耐德/菲尼克斯/西门子等一线品牌

1



(7)其他

其他辅助配件

1







输送机



输送机

(1)输送机框架

碳钢≥3mm

1









输送机长度:2.4m 输送速度5—20m/min

输送带宽度:400mm

输送能力:≥10袋/ min

缝包机功率: 0.37kw ;热合机380v。

(2)挡板立柱

材质碳钢≥3mm

2



(3)支腿

材质碳钢≥3mm

4



(4)皮带

非标定制

1



(5)挡板

非标定制碳钢≥3mm

1



减速机、变频电机

材质铸铁

功率 0.37kw 南阳防爆电机/佳木斯电机

1









缝包机

缝包机头

(1)6A 自动断线

天蓬/青工等一线品牌

1







缝包机立柱

(1)控制箱

仿威图定制柜,壁厚不小于2.5mm

1



(2)倒顺开关

施耐德/ABB/伊顿等一线品牌

1



(3)皮带罩

非标定制碳钢

1



(4)挑线杆

非标定制碳钢

1







电机

(1)功率(一级能耗)

0.37kw 佳木斯电机/南阳防爆电机

1



(2)框架

碳钢 325 厚度 6mm

(3)蝶阀

气动接触物料 304





提升机









提升机

(1)提升机料仓框架

304不锈钢 厚度1.7mm

1





提升速度≥1.5t/h

提升机料仓50—100L,料仓上下料位采用自动控制系统。



(2)螺旋杆

直径159mm 3.7m

1



(3)一级能耗电机

3.0kw50HZ 佳木斯电机/南阳防爆电机 等同等品牌

1



(4)震动电机

60瓦 佳木斯电机/南阳防爆电机等同等品牌

1



(5)其他







备注:

1)除以上配件外,应包括安装时的配件如电缆、电缆管、电缆桥架以及气管等配件,包装完成安装和调试。

2)柜内接线端子采用以下公司产品:德国魏德米勒集团、菲尼克斯电气中国公司。

3)电力电缆采用以下公司产品:山东阳谷电缆有限公司,郑州第三电缆公司,长江电缆。

4)柜内指示灯、按钮、转换开关、大电流端子、铜排、导线、插接件、走线槽等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

5)端子排采用国际知名品牌的产品,端子排导电部分为铜质。端子的选用应根据回路载流量和所接电缆截面确定,盘内考虑预留总数量10%的端子及安装位置。

6)端子排标志应正确、完整、清楚、牢固,端子排的安装位置应使运行、检修、调试方便。

7)母线标明相别的颜色,A、B、C相分别为黄、绿、红色。母线全部加装进口绝缘热缩套管,使用寿命不小于20年

8)开关柜前后均应设有标明回路名称及柜号的标志牌,并满足招标方标识要求。

四、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检验检测所需资质文件

4.1乙方经营范围具有包装设备或机械设备制造、销售保证所供货物及其材料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协议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4.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部件是安全可靠的、成熟的、完整的,其装配是合理的。乙方应保证设备和系统的技术和经济性能。

五、货物使用环境及范围

环境温度:-20℃~40℃

运行温度:-20℃~90℃

布置方式:室内外布置

六、货物适用标准

乙方所有设备和部件的设计、制造、供货、验收标准和规范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规程等的最新版。

设计标准的选择要与原装置、系统一致,尤其是更新设备,接口法兰、焊接管口内外径尺寸(壁厚)要与设备一致。

七、性能保证及质量、验收要求

7.1乙方保证所供货物及其材料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协议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7.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部件是安全可靠的、成熟的、完整的,其装配是合理的。乙方应保证设备和系统的技术和经济性能。

7.3设备能满足每小时包装≥60袋,每天连续工作24小时,全年开机时间为300天,设备的使用寿命不低于20年。

7.4设备机械结构图,设备电路图,控制原理图,纸质版3套,电子版1套。

7.5设备主体用料材质合格证,各个电气单元配件合格证。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说明书2份。

7.6该设备技术包在交付时,一并交付给甲方。技术包内容,上位机组态程序,PLC相关程序一并发给甲方,上位机组态,PLC无密码保护。

7.7随机电气文件,电气产品合格证,电气图纸,电气元器件说明文件,设备电气元器件规格型号和数量。

7.8在合同签订后,甲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乙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事宜由双方共同商定。

7.9甲方按乙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和相关技术资料对货物运行状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签署验收合格文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 5 日内及时采取调换、修理或其他补救措施以使货物达到合格标准并再次验收,再次验收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安装、调试要求

8.1设备到厂后,乙方派专职技术人员赴现场安装调试,甲方给予技术人员必要的协助。

8.2安装、调试方案乙方负责提供,并对调试过程中的应急措施提供完善的预案。

九、服务及质保要求

9.1现场技术服务

9.1.1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

9.1.2乙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9.1.2.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9.1.2.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9.1.2.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9.1.2.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9.1.2.5乙方须更换甲方认为不合格的乙方现场服务人员。

9.2 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9.2.1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在安装和调试前,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乙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9.2.2乙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乙方现场人员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处理,乙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9.2.3乙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9.2.4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甲方协商。

9.3 甲方的义务

甲方配合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

9.4培训

乙方免费为甲方人员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要包括: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操作;软件功能的应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一般故障的排除等,使操作人员对设备的性能有一个全面的认识,熟练操作整套设备及软件,并能对一般故障进行处理,为参与培训的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9.5使用过程中服务

乙方需长期廉价提供易损配件,随时满足需方对备品备件的要求。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乙方决不以任何理由刁难需方。当设备出现故障时,接需方通知后,在8小时之内做出答复并在24小时之内派出服务人员,尽快到达现场,做到用户对质量不满意,服务不停止。

9.6质保要求

9.6.1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质保期内乙方免费负责质量保修。

9.6.2设备质保期内因损坏更换的零部件从更换完成之日起质保12个月。乙方提供设备终身维修服务。

9.6.3乙方确保长期稳定供应备品、备件。

9.6.4质保期满后如出现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仍负责维修服务,如出现其它问题,并按市场价酌情收取材料费。

9.6.5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及其材料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和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责。

9.6.6根据产品使用人当地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安装、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技术规范不符合或证实货物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索赔。

9.6.7质保期内需要现场维修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故障通知后2日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维修,或在3日内免费更换有缺陷的物资。

9.6.8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全部物资损耗和人员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运输及包装要求

10.1在存储或运输过程中如需包装,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包装,若物资需要包装而乙方未提供包装或包装达不到运输装卸要求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10.2乙方提供的全部物资均应根据其特点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并在正常情况下适用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需求,以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专用、特殊安装工具材料和易磨损部件应进行适当的包装并采取特别保护措施。

10.3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单,所有装箱单应与物资清单一致。还应当在每一包装箱(物)内物资附以标签,标明其在安装图纸中的编号。包装物不回收。

十一、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及所须提供技术资料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最近5年成功运行业绩2个,提供有效合同或相应质量好评证明。

十二、其他

12.1依据本技术规范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等签订的技术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买方对图纸和资料的认可,以及针对合同设备设计、制造等所采取的一切措施不能解除卖方应满足买方合同中所要求的责任。

12.2内容发生矛盾时,以较严格的要求为准。

12.3遵循技术规范和本技术协议要求不能理解为可以减轻和解除卖方的责任和保证以及合同中规定的卖方的义务。

12.4买方如发现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和材料低于双方约定的标准时,有权要求卖方进行更换,费用由卖方承担。

12.5最终设计与技术协议有差异时,则技术条件的要求以最高者为准,性能参数以最优者为准。

12.6卖方提供的文件,其中包括设备数据表、设计图纸和文件采用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采用的文字为中文

12.7当各标准、规范之间存在矛盾时,则技术条件的要求以最高者为准,性能参数以最优者为准。

12.8成套设备采购,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协议所明确的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卖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2.9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技术协议矛盾之处,以技术协议为准。

12.10合同签订后,买方保留对技术协议提出补充和修改的权利,卖方保证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双方商定。

12.11技术规范书有指定的生产厂家或品牌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所列参考品牌的其他品牌产品报价,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证明所投产品品质、档次、性能、技术参数不低于或相当于指定品牌。



技术联系人:刘军法 联系电话:13603433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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