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长虹街(诚信路-中兴路)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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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安阳市 | 采购单位 | 安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招国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兴泰路(KF1号路-KF3号路)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安阳通途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长虹街(诚信路-中兴路)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长虹街(诚信路-中兴路)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中招国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对长虹街(诚信路-中兴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4年07月24日上午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厅准时召开,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1.1、中标候选人项目建造师(经理)情况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1.3、拟派项目经理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1.4、中标候选人其他荣誉奖项年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林州市红旗渠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
三、报价修正
无
四、所有投标人技术部分评分情况
五、所有投标人信誉部分评分情况
六、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七、公示媒体及时间
八、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九、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十、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安阳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2200560222XL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372-2619009
十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长虹街(诚信路-中兴路)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中招国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对长虹街(诚信路-中兴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4年07月24日上午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厅准时召开,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编号 | A3205820001000164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安阳通途公路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 | 河南省沿程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安阳市宇捷市政工程 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5007457720134 | 91410100061364844B | 9141050058707186XU | |
评标总得分 | 88.26分 | 64.14分 | 58.25分 | |
投标报价(元) | ***.82元 | 7472693.88元 | 7705641.28元 | |
项目建造师(经理) | 马文娟 | 肖艳丽 | 耿运奇 | |
质量要求 | 合 格 | 合 格 | 合 格 | |
控制价(元) | ***.01元 | |||
工期 | 11个月 | 11个月 | 11个月 |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建造师(经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 名 | 人员类别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安阳通途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马文娟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豫241181837540 |
2 | 河南省沿程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肖艳丽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豫241141567302 |
3 | 安阳市宇捷市政工程 有限公司 | 耿运奇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豫1412018201902959 |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中标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 |
1 | 安阳通途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兴泰路(KF1号路-KF3号路)工程 | 安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2023年5月23日 | 7411598.06元 |
袁屯路(辛瓦路一海兴路) | 安阳通途市政 工程有限公司 | 2020年6月2日 | 1390.22万元 | ||
2 | 河南省沿程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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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阳市宇捷市政工程 有限公司 | 安阳市桑园路(KF1号路-KF3号路)、相七路(朝霞路-兴泰路)工程(EPC) | 安阳市文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年7月13日 | 17447617.09元 |
龙安区钢城路(清风街-文峰大道)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 安阳市龙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年6月30日 | 4247791.01元 |
1.3、拟派项目经理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中标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 |
1 | 安阳通途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兴泰路(KF1号路-KF3号路)工程 | 安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2023年5月23日 | 7411598.06元 |
袁屯路(辛瓦路一海兴路) | 安阳通途市政 工程有限公司 | 2020年6月2日 | 1390.22万元 | ||
2 | 河南省沿程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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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阳市宇捷市政工程 有限公司 | 龙安区钢城路(清风街-文峰大道)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 安阳市龙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年6月30日 | 4247791.0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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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标候选人其他荣誉奖项年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奖项 | 获得时间 |
1 | 安阳通途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获得五一劳动荣誉 | 2023年4月 |
盖津路和KF11市政工程FC项目2021年度工程管理标兵项目 | 2022年2月 | ||
安濮南线Y039(汪东线)建设项目2021年度工程管理标兵项目 | 2022年2月 | ||
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 2022年2月 | ||
2 | 河南省沿程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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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阳市宇捷市政工程 有限公司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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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林州市红旗渠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
三、报价修正
无
四、所有投标人技术部分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1 | 安阳通途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2 | 河南省沿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3 | 安阳市宇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五、所有投标人信誉部分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1 | 安阳通途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3.50 | 13.50 | 13.50 | 13.50 | 13.50 |
2 | 河南省沿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0 | 0 | 0 | 0 | 0 |
3 | 安阳市宇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3 | 3 | 3 | 3 | 3 |
六、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1 | 安阳通途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74.76 | 88.26 |
2 | 河南省沿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4.14 | 64.14 |
3 | 安阳市宇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55.25 | 58.25 |
七、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
公示时间 | 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7月30日 |
八、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九、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十、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安阳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2200560222XL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372-2619009
十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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