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许昌支队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4-JWHEXC-F1002)(第1包)
【招标公告】许昌支队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4-JWHEXC-F1002)(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许昌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许昌支队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许昌某部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意向公开
我部拟采购副食品配送服务,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现将相关指标要求进行网上公示。广大配送服务商可以对项目指标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配送服务商予以监督支持。
配送服务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配送服务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配送服务商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相应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配送服务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配送服务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项目名称:
许昌某部副食品采购配送
项目概况
三、服务内容
配送主要包括肉类、家禽类、水产类、豆制品类、奶制品类、调味类、蛋类、蔬菜类、杂粮类、水果类、饮料类、西点类、干果类、酱腌菜类等农副产品。
四、配送质量要求
供应商所配送的副食品应在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同时,符合需求单位的具体订货要求。其中:
(1)肉类应为冷鲜肉,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加盖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讫印章,符合GB2707-2016国标,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沾手;
(2)家禽类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养殖有效证件,符合GB2707-2016国标,应为冷鲜肉,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冻禽类外观滋润,呈乳白或微黄色,基本无淤血、风干现象,无白、黄、绿、紫斑,无冰衣,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
(3)水产类必须符合水产品定性检测要求,鲜鱼类体表粘液透明、滑而不粘,气味正常;鲜虾类:头尾完整,有一定的弯曲度,虾身较挺,呈表白色,半透明不发红,红壳光泽,稍湿润,无异味;
(4)豆制品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无酸、涩等不良气味,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符合GB2711-2014国标,为非转基因产品;
(5)奶制品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标明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符合乳制品国家标准,品牌及规格与市场主流产品一致;
(6)调味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外包装显示商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标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标准,品牌及规格与市场主流产品一致;
(7)蛋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蛋壳无裂纹,色泽鲜明,手掂感较重,能提供养殖有效证件;
(8)蔬菜类必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保证新鲜,色泽鲜亮,叶身肥壮、饱满、无伤痕,质地脆嫩、坚挺,不得出现霉烂、霉臭、黄叶、变质、存放时间长的蔬菜类,蔬菜的残余农药等各项指标含量均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
(9)杂粮类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保证质量,无腐烂、无变质、无变味、无变色、无虫咬、无鼠咬、无破袋,有生产日期、保质期;
(10)水果类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保证新鲜,大小均匀,不腐烂、不变质,无压、伤疤痕,不干皱,口感质感良好;
(11)饮料类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外包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品牌及规格与市场主流产品一致;
(12)西点类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符合GB2711-2014国标;
(13)干果类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保证新鲜,无腐烂、无变质、无变味,包装显示商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标识;
(14)酱腌菜类亚硝酸盐定期抽检合格,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服务验收要求
(1)副食品验收由供应商、炊管人员、厨房值班员共同参与(饮食保障社会化单位由供应商、餐饮公司、炊管人员、军人委员会代表四方联合验收签字),对品种、产地、单价、数量、质量、总额、保质期等7个方面逐一进行查验核对,在《副食品配送验收表》上签字确认并填写验收日期,各自留存作为结算依据;’
(2)提供的生鲜类原材料,必须通过检疫检验,有害物残留符合国家标准;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并达到需求单位对食材的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及转基因食品,不得提供活禽及进口冷链冻品,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否则,需求单位有权拒收,并视为供应商严重违约;
(3)需求单位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数量、质量问题(如含带泥沙、杂物、霉烂变质等),需求单位有权当场拒收,同时供应商必须在当天2小时内为需求单位调换或补充;
(4)定量包装商品由需求单位指定人员现场清点验收,散装商品必须经过供应商粗加工,箱装、筐装物资数质量以实物为准,不可多送或少送,所有品种不得缺斤少两,否则需求单位有权退给供应商,或要求补送;
(5)供应商须委派足够人员负责每次货物的运输、卸载、复秤审核,协助需求单位完成验收;
(6)原材料验收参考需求单位提供的副食品验收参考标准进行验收。
六、质量要求
副食品验收参考标准
七、公示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8月2日。
八、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意向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请在公示时限内以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382674545@qq.com,邮件主题:许昌某部车辆维修服务项目+供应商名称)向我部反馈,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18567313669,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见附件二):
1.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说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等不需要提供);
5.BM承诺书;
6.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建议反馈表。
按照序号编号1-6顺序制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我部将根据反馈材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并做好BM工作,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文件为准。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监督部门反映。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某部内网》(http://18.15.240.3/)上发布。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 督 人:郑先生
办公电话:13271232200
我部拟采购副食品配送服务,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现将相关指标要求进行网上公示。广大配送服务商可以对项目指标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配送服务商予以监督支持。
配送服务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配送服务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配送服务商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相应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配送服务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配送服务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项目名称:
许昌某部副食品采购配送
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许昌某部副食品采购配送 | 600 | |
三、服务内容
配送主要包括肉类、家禽类、水产类、豆制品类、奶制品类、调味类、蛋类、蔬菜类、杂粮类、水果类、饮料类、西点类、干果类、酱腌菜类等农副产品。
四、配送质量要求
供应商所配送的副食品应在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同时,符合需求单位的具体订货要求。其中:
(1)肉类应为冷鲜肉,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加盖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讫印章,符合GB2707-2016国标,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沾手;
(2)家禽类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养殖有效证件,符合GB2707-2016国标,应为冷鲜肉,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冻禽类外观滋润,呈乳白或微黄色,基本无淤血、风干现象,无白、黄、绿、紫斑,无冰衣,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
(3)水产类必须符合水产品定性检测要求,鲜鱼类体表粘液透明、滑而不粘,气味正常;鲜虾类:头尾完整,有一定的弯曲度,虾身较挺,呈表白色,半透明不发红,红壳光泽,稍湿润,无异味;
(4)豆制品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无酸、涩等不良气味,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符合GB2711-2014国标,为非转基因产品;
(5)奶制品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标明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符合乳制品国家标准,品牌及规格与市场主流产品一致;
(6)调味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外包装显示商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标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标准,品牌及规格与市场主流产品一致;
(7)蛋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蛋壳无裂纹,色泽鲜明,手掂感较重,能提供养殖有效证件;
(8)蔬菜类必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保证新鲜,色泽鲜亮,叶身肥壮、饱满、无伤痕,质地脆嫩、坚挺,不得出现霉烂、霉臭、黄叶、变质、存放时间长的蔬菜类,蔬菜的残余农药等各项指标含量均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
(9)杂粮类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保证质量,无腐烂、无变质、无变味、无变色、无虫咬、无鼠咬、无破袋,有生产日期、保质期;
(10)水果类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保证新鲜,大小均匀,不腐烂、不变质,无压、伤疤痕,不干皱,口感质感良好;
(11)饮料类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外包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品牌及规格与市场主流产品一致;
(12)西点类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符合GB2711-2014国标;
(13)干果类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保证新鲜,无腐烂、无变质、无变味,包装显示商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标识;
(14)酱腌菜类亚硝酸盐定期抽检合格,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服务验收要求
(1)副食品验收由供应商、炊管人员、厨房值班员共同参与(饮食保障社会化单位由供应商、餐饮公司、炊管人员、军人委员会代表四方联合验收签字),对品种、产地、单价、数量、质量、总额、保质期等7个方面逐一进行查验核对,在《副食品配送验收表》上签字确认并填写验收日期,各自留存作为结算依据;’
(2)提供的生鲜类原材料,必须通过检疫检验,有害物残留符合国家标准;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并达到需求单位对食材的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及转基因食品,不得提供活禽及进口冷链冻品,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否则,需求单位有权拒收,并视为供应商严重违约;
(3)需求单位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数量、质量问题(如含带泥沙、杂物、霉烂变质等),需求单位有权当场拒收,同时供应商必须在当天2小时内为需求单位调换或补充;
(4)定量包装商品由需求单位指定人员现场清点验收,散装商品必须经过供应商粗加工,箱装、筐装物资数质量以实物为准,不可多送或少送,所有品种不得缺斤少两,否则需求单位有权退给供应商,或要求补送;
(5)供应商须委派足够人员负责每次货物的运输、卸载、复秤审核,协助需求单位完成验收;
(6)原材料验收参考需求单位提供的副食品验收参考标准进行验收。
六、质量要求
副食品验收参考标准
品类 | 品 名 | 质量验收标准 |
肉 类 | 边散猪肉 | 肉质有弹性,手指轻按,凹陷地方马上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润,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沾手;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 |
上肉 | 瘦肉较多,带有肥肉或瘦肉。 | |
五花肉 | 带皮的肥瘦肉,或瘦肉。 | |
瘦肉 | 基本为瘦肉,无肥肉,肌腱少。 | |
猪扒 | 圆而长的通脊肉,全部都是瘦肉,肉质细嫩,紧密。 | |
排骨 | 带肉的排骨,排骨带少量肉,不带肥油,厚实,骨肉不分离。 | |
龙骨 | 剔除了里脊肉的脊椎骨,色泽肉红,不带皮,不带油。 | |
汤骨 | 腿骨,圆筒形,浅黄骨髓充满全部管状骨腔,带部分肌肉 | |
猪蹄 | 干净、完整、无毛、无黑斑、无指甲、表皮光滑、肉质油弹性 | |
猪肝 | 肝叶完整、暗红、质地柔软、湿润、有光泽、边缘薄。 | |
猪心 | 心冠脂肪洁白,组织结实有弹性,用手可挤出鲜红的血液和血凝结块。 | |
猪肺 | 内呈红色,有光泽。 | |
猪腰 | 表面有一层光亮的薄膜,呈浅红色,柔软有光泽,有弹性。 | |
猪大肠 | 呈浅黄,无黑斑,柔软,表面光滑湿润,无异味,极小味道。 | |
猪肚 | 呈浅白,色泽光润,不带肥油,内部干净,无异味,极小味道。 | |
猪耳 | 无毛或少毛,无异味,色泽正常。 | |
鲜牛肉 | 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凹陷部分会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少渗出物;具有浓郁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寄生虫,无注水。 | |
鸭 | 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无血水、无异味。 | |
鸡 | 大小符合要求,鸡肚内无一切内脏,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色,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沾手,指压立即恢复,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无淤血斑或极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 | |
鸡中翼 | 无黄衣,大小均匀,无异味,无碎杂,有光泽;无明显淤块,无破皮,外表色泽正常,无肉质淡红,无鸡毛。 | |
鸡爪 | 大小均匀,色泽乳白;无粘手,无异味,无黑斑,无碎架,瓜底部无硬结。 | |
鸡全翼 | 大小均匀,无碎杂,有光泽;无异味,肉色淡红,无骨折和破皮,无黄衣,无异味,无鸡毛。 | |
鸡腿 | 大小均匀,无碎杂,无黄衣,无淤血斑,有光泽,肉质淡红,无异味。 | |
鸡肾 | 呈鸡肾特有色泽,无病斑,外表及切面湿润,但不粘手;无污物及其他肉眼可分杂质;无异味。 | |
果 蔬 类 | 小白菜 | 梗白色,较嫩较短,叶子淡绿色,整棵菜水分充足,无根。 |
青菜 | 梗白色或浅绿色,较嫩,叶子深绿色,整棵菜水分充足,无根。 | |
菜秧 | 梗较细较嫩,叶子细长,淡绿色,棵小似鸡毛,水分充足。 | |
油菜 | 梗粗短,呈淡绿色或白色,叶子肥厚大,主茎无花蕾,水分充足,无根。 | |
韭菜 | 叶较宽,挺直,翠绿色,根部洁白软嫩且有韭菜味,根株均匀,长20厘米以内。 | |
韭黄 | 叶肥挺,稍弯曲,色泽淡黄,香味浓郁,长20厘米以内。 | |
香芹 | 叶翠绿,无主茎分支少,根细,茎挺直,脆,芹菜香味,水分充足,长约30厘米。 | |
水芹 | 叶嫩绿黄绿,茎、根部呈白色,茎细软,中间空,水份充足,有清香味,长约30厘米。 | |
西芹 | 叶茎宽厚,验收深绿,新鲜肥嫩,爽口无渣。 | |
菠菜 | 颜色碧绿,平嫩,叶子大,挺直,根桃红,无主茎且无柄无红色。 | |
生菜 | 颜色碧绿,淡绿,叶子水分充足,脆嫩薄,可竖起,棵株挺直。 | |
空心菜 | 叶薄小而翠绿,有光泽,棵株挺直,梗细脆嫩,淡绿色易折断,水分充足,棵株挺直。 | |
西洋菜 | 颜色淡绿或深绿,茎细脆嫩,易折断,水份充足,棵株挺直。 | |
麦菜 | 叶淡绿,肥厚,脆嫩,无主茎,叶株挺直,水份充足,根部的切面嫩绿色稍有苦涩味。 | |
芥菜 | 叶大而薄,深绿色,柄嫩绿脆,无主茎,叶株挺直,水份充足。 | |
苋菜 | 有红绿两种,叶子为绿色或红色,叶大薄软,有光泽,茎细短,光滑嫩脆,棵株挺直,水份充足。 | |
潺菜 | 颜色碧绿,叶厚实,有光泽,梗细短,光滑嫩绿,掐之易断。 | |
菜芯 | 颜色碧绿,梗脆嫩,掐之易断,棵株挺直,水份充足。 | |
芥兰 | 颜色墨绿,叶短少,有白霜,挺直,梗皮有光泽,绿色,粗长,断面绿白色,湿润。 | |
小葱 | 叶翠绿,饱满充气,均匀细长,鳞茎洁白,挺直,香味浓郁,长15-30厘米。 | |
胡葱 | 叶翠绿,饱满充气,均匀细长,鳞茎洁白,挺直,香味浓郁,长15-31厘米。 | |
青蒜 | 叶翠绿,薄嫩,挺直,蒜茎洁白,水份充足。 | |
香菜 | 翠绿,挺直,根部无泥,香气重。 | |
青椒 | 颜色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 | |
西椒 | 柿形或灯笼形,较大,颜色碧绿,肉厚少籽。 | |
辣椒 | 细长圆锥形,颜色黄绿或碧绿,有光泽,饱满有一定硬度,辣味重。 | |
红椒 | 颜色红艳,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 | |
番茄 | 颜色大红,粉色,或黄色,光泽亮眼,个大圆整,酸中带甜。 | |
大白 | 外叶淡绿色,叶新鲜光泽,棵株大,包心坚实紧密。 | |
包菜 | 外叶淡绿色,内页淡黄色,叶肥厚嫩脆,棵株大,根部断面洁白完整。 | |
大葱 | 叶为管状,浅绿色,葱白长,挺直,长约50厘米。 | |
茄子 | 色正形正,表面光滑有光泽,有弹性不软,皮薄肉嫩籽少,个体均匀。 | |
莴笋 | 形粗壮,条直,均匀,叶绿色,茎皮光泽。 | |
蒜苔 | 颜色深绿,梗细滑,有光泽,挺直,鲜嫩,指甲掐之易断。 | |
花菜 | 花蕾颜色洁白或乳白,球形完整,表面湿润,外叶绿色较少,断面洁白。 | |
西兰花 | 花蕾颜色深绿,球形完整表面有白霜,花梗深绿色,紧凑,主茎短。 | |
黄瓜 | 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小,顶花带刺,有白霜或光泽,肉脆甜。 | |
冬瓜 | 皮青翠,有白霜,肉洁白,厚嫩,紧密,有一定硬度。 | |
苦瓜 | 淡绿色,有光泽,凸处明显,条直均匀,有一定硬度,籽小,苦味。 | |
丝瓜 | 有棱和无棱两种,皮颜色翠绿,薄嫩,有白霜,条直均匀,易断无弹性,肉洁白软嫩,籽小。 | |
毛瓜 | 颜色翠绿有光泽,有细绒毛,皮薄嫩,肉洁白籽小,形正有一定硬度。 | |
南瓜 | 颜色金黄色或橙黄色,瓜形周正,肉金黄色紧密,粉甜表面硬实。 | |
佛手瓜 | 颜色浅绿,佛手型,有一定硬度,皮脆硬,肉晶莹剔透,瓜形正。 | |
角瓜 | 颜色黄绿色,表皮光滑有花纹和棱边,皮薄肉嫩,籽小,有一定硬度 | |
新豆 | 颜色淡绿有光泽,豆荚细长,均匀,饱满,有花蒂,有弹性折之易断。 | |
毛豆 | 颜色青绿,表面有黄色绒毛,豆荚饱满,拨开后豆粒呈淡绿色,有清香。 | |
青豆 | 颜色青绿单一,有光泽,豆粒大,均匀完整,较嫩。 | |
四季豆 | 颜色脆绿色,表面有细绒毛,豆荚细长均匀,水分充足,饱满有韧性,能弯曲,指甲掐之后有痕,断之容易。 | |
荷兰豆 | 颜色嫩绿有光泽,豆荚挺直,折之易断,筋丝不明显,豆粒小而无。 | |
绿豆芽 | 豆芽挺直,芽身短而粗,根须少,芽色洁白晶莹。 | |
土豆 | 颜色为淡黄色或奶白色,个形大,大小整齐,表皮光滑,体硬不软,饱满。 | |
洋葱 | 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鳞片肥厚,完整无损,饱和紧实,球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 | |
红薯 | 颜色粉红或淡黄色,依品种而定,个大形正,大小整齐,表面无伤,体硬不软,饱满。 | |
生姜 | 颜色淡黄,表皮完整,姜体脆硬,肥大有姜味。 | |
蒜头 | 颜色白色,或紫色,蒜皮干燥,蒜瓣结实不散,有硬度。 | |
青萝卜 | 颜色青绿,皮薄且较细,肉质紧密,形体完整,水分大,分量重。 | |
胡萝卜 | 颜色红色或橘黄色,表面光滑,条直均匀,粗壮,硬实不软,肉质甜脆,中心柱细小。 | |
白萝卜 | 颜色洁白光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分量重,底部切面洁白,水分大,肉嫩脆。 | |
芋头 | 颜色红褐色,表皮粗糙,个体方面均中,断面肉质洁白,有紫色斑点,不硬心。 | |
莲藕 | 表皮颜色白中带黄,藕节肥大,无叉水分充足,肉质白嫩脆,藕节一般为3-4节。 | |
冬笋 | 笋壳淡黄色,有光泽,完整清洁,壳肉紧贴,饱满,肉质洁白较嫩,很小。 | |
竹笋 | 笋壳淡黄色,有光泽,笋体强壮,充实,饱满,肉质洁白较嫩,水分多。 | |
香菇 | 菌盖颜色褐色,有光泽,菌耀为淡米色或乳白色,菌身完整无损,不湿,菌盖大,有弹性,柄短小,香味浓,重量轻。 | |
平菇 | 菌为洁白色或浅黑色,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菌环相连未展开根短。 | |
草菇 | 顶部颜色为鼠灰色,根部为乳白色,蛋或卵圆形,饱满,菌膜未破,湿度适中。 | |
金针菇 | 菌盖颜色乳白,菌柄淡黄色,根部淡褐色,菌身细短。 | |
鲜 ︹ 冻 ︺ 水 产 品 类 | 鱼类(活) | 游水生猛,对外刺激敏感,无翻肚,无嘴烂及其他外表损伤,鱼鳞完整有光泽,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腹部坚实部膨胀,肛门内部洁净,无异常红尾,大小均匀。 |
虾类(活) | 游水快,对外界刺激敏感,头尾完善,有一定的弯曲度,虾眼突起,虾身较挺,肉质坚实,虾壳发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色。 | |
蟹类(活) | 蟹腿坚实,肥壮,手捏有硬感,脐部饱满,体重,翻扣在地上能很快翻转过来,外壳呈青色冷亮,腹部发白。 | |
鳖(活) | 体色正常,体态完好,四肢,尾巴,颈,裙边等完好,无腐烂,用手翻个后能很快翻转过来。 | |
蛙类(活) | 大小均匀,没有伤痕,没有异味,表皮光滑,有较强的跳动活力。 | |
黄鳝(活) | 体色正常,体态完整,在水中头朝上直立,捞离水后,挣扎有力,身上黏度较多,个体较大。 | |
贝类 | 肉质新鲜,无臭味,两贝壳相碰发出实响,且响声均匀,在静水中会伸出触角,表面清洁完整,无寄生物,外观美观,有光泽。 | |
冰鲜鱼 | 体表黏液透明,而不粘,气味正常,腮盖紧闭,淡水鱼鳃鲜红或粉红,海水鱼鳃紫色或紫红,鱼眼澄清透明,眼球突出,鱼鳞完整,不易脱落,鱼腹发白,不膨胀,肛内内缩,鱼体肌肉有弹性,不易压出凹陷或凹陷能迅速复平,大小均匀,体表无伤痕。 | |
冰鲜虾 | 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身较挺,半透明不发红,外壳有光泽,稍湿润,气味正常。 | |
冰鲜蟹 | 蟹腿坚实,蟹壳纹理清楚,光亮,用手挟持背腹两面平直,腿不下垂,体重,气味正常。 | |
冰鱿鱼 | 色鲜红,皮微红,有光泽,多黏液,体形完整,肌肉柔软光滑,有弹性。 | |
蛋 类 | 鸡蛋 | 蛋壳粗糙,色泽鲜明,表面干净,无任何斑点,斑块,敲击声音坚实,清脆似碰击石头,摇晃无响声,无异味或有轻微腥味,内容物透亮,呈淡橘红色。 |
咸蛋 | 咸蛋壳应完整,无裂纹,无破损,表面清洁,气室高度应小于7毫米,蛋白纯白,无斑点,细嫩,蛋黄色泽红黄,煮熟后黄中起油或有油析出,滋味咸味适中,无异味,蛋壳无裂痕。 | |
豆 制 品 | 盒装内酯嫩豆腐 | 白色或乳白色,略有豆香、持水性较好,刀切后不塌、不裂、细腻、嫩滑、无涩味。 |
盒装内酯老豆腐 | 白色或乳白色,略有豆香、持水性较好,刀切后不塌、不裂、细腻、嫩滑、无涩味。 | |
石膏嫩豆腐 | 乳白色,有豆香,不酸,揭布后,不脱皮,不塌,切口光亮,持水性好,滑爽不粗,有石膏脚。 | |
石膏老豆腐 | 乳白色,有豆香,不酸,揭布后,不脱皮,不塌,切口光亮,持水性好,滑爽不粗,较密实,有石膏脚。 | |
豆腐干 | 淡黄色或黄色,有豆香,块型整齐,厚薄均匀,密实,有韧性。 | |
五香豆腐干 | 褐色,有光泽,五香味,块形整齐,厚薄均匀,有韧性。 | |
熏香干 | 淡褐色和淡黄色相间,有辛香料柴火香,块形整齐,厚薄均匀,有韧性。 | |
柴火干 | 淡褐色和淡黄色相间,有辛香料柴火香,块形整齐,厚薄均匀,有韧性。 | |
油豆腐 | 金黄色或黄色,有油香和豆香,方形、三角形或长条形,皮薄软糯,内呈蜂蜜状,不实心。 | |
油划方 | 金黄色或黄色,有油香和豆香,方形或菱形,大小均匀,不碎。 | |
素鸡 | 乳白色或淡米色,稍带碱味,圆柱形,无裂缝,不烂心。 | |
薄百页 | 淡黄色,有豆香,方形薄张,无白边,白头,花洞厚薄均匀,有韧性,稍有拉力。 | |
豆腐衣 | 乳白色,有豆香,方形薄张,无白边、白头、花洞厚薄均匀,有韧性,稍有拉力。 | |
面筋 制品 | 栗子面筋 | 灰白色、有麦色、无酸味、栗子状,有韧性。 |
素肠 | 灰白色、有麦色、无酸味、猪肠状,不包头,有韧性。 | |
烤麸 | 米黄色,有麦色、无异味、蜂窝状,松软,僵底高度≤5mm。 | |
油面筋 | 金黄色,有油香,无异味,呈球状,内呈丝网状。 | |
豆类 淀粉 制品 | 粉皮 | 乳白色,半透明有光泽,无酸味,方或圆形,揭开完整不碎,稍有韧性。 |
麻腐 | 乳白色,半透明有光泽,无酸味,块形完整,有弹性。 | |
水粉丝 | 乳白色,半透明有光泽,无酸味,长线型,无珠子粒,有韧性。 | |
干货 | 干货 | 有外包装的必须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及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或分装、包装)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标准号。 |
调料 | 调料 | 具有SC(QS)标志,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现象,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定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香辛料要求干燥、无虫蛀、无霉变、无异味、无污染、无杂质;验收时,品牌、规格与市场主流产品一致,调料生产日期不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
牛奶 | 盒装牛奶 | 具有SC(QS)标志,独立纸质盒装;品牌、规格与市场主流产品一致;必须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或保持灭菌支撑,无菌罐装;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生产日期不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
七、公示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8月2日。
八、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意向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请在公示时限内以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382674545@qq.com,邮件主题:许昌某部车辆维修服务项目+供应商名称)向我部反馈,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18567313669,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见附件二):
1.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说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等不需要提供);
5.BM承诺书;
6.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建议反馈表。
按照序号编号1-6顺序制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我部将根据反馈材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并做好BM工作,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文件为准。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监督部门反映。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某部内网》(http://18.15.240.3/)上发布。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 督 人:郑先生
办公电话:132712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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