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物联网提升项目汽车衡\3t1.2m×1.2mOIMLⅢ级二区防爆浅基坑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郑州市 发布日期:2024-07-18

【招标公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物联网提升项目汽车衡\3t1.2m×1.2mOIMLⅢ级二区防爆浅基坑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郑州市 采购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招标中心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物联网提升项目汽车衡\3t1.2m×1.2mOIMLⅢ级二区防爆浅基坑招标公告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华北油气分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物联网提升项目汽车衡\3t 1.2m×1.2m OIML Ⅲ级 二区防爆 浅基坑(招标编号:NWZ240726-2347-021701)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汽车衡\3t 1.2m×1.2m OIML Ⅲ级 二区防爆 浅基坑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汽车衡\3t 1.2m×1.2m OIML Ⅲ级 二区防爆 浅基坑 8.000
2 汽车衡\80t 3.0m×20m OIML Ⅲ级 二区防爆 无基坑 4.000
3 汽车衡\80t 3.0m×20m OIML Ⅲ级 二区防爆 浅基坑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19-2023年标的物的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含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规格书)复印件,至少提供一套使用现场设备照片、使用单位地址及联系人电话。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具有防爆要求的配套产品,投标商须提供对应配套产品的不低于ExdIIBT4防爆等级的防爆证书;投标商须具有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2)投标人须编制标的物技术方案,不允许直接以业主方提供技术规格书代替,否则视为无效(附技术方案)。(3)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规格书中与招标公告有冲突的,以招标公告中的资格审查条件为准。(4)投标人须在技术标中列出设备详细组成清单,同时必须标明外购件品牌。(5)不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的作为技术偏离项,需在技文件中注明。(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满足中石化供应商现场审查评价标准合计总分低于70分取消中标资格。(中石化供应商现场考察评价标准见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7月17日9时0分

2024年7月23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武汉招标中心,联系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7月29日9时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7月29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招标中心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zhanghlong.hbsj@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pan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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