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2024年未拆迁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道路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2024年未拆迁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道路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郑州市 | 采购单位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中润宏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2024年未拆迁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道路修缮)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2024 年未拆迁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道路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RHX-XZ-202401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2024 年未拆迁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道 路修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7.500654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75,006.54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2024 年未拆迁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道路修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2024 年未拆迁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道路修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潜在供应商禁止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 国”网站,由供应商将相关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1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电话预约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会议室
七、其他
河南中润宏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的委托,就郑 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2024 年未拆迁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道路修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2024 年未拆迁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 升(道路修缮)工程
2.项目编号:ZRHX-XZ-2024013
3.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4.招标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5.项目预算:575,006.54 元
6.工期:30 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潜在供应商禁止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 国”网站,由供应商将相关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07 月 11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7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5:00 至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河南中润宏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电话预约领取)。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5.购买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二、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资料,需按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为一份,需用 A4 纸复印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以上 顺序装订成册),原件验后退还。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代理机构:河南中润宏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陵大道与荆州路交汇处全通产业园 2 号楼 315 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润宏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陵大道与荆州路交汇处全通产业园2号楼315
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壕
忿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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