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朴池村道路铺油项目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安阳市 发布日期:2024-07-03

【招标公告】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朴池村道路铺油项目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安阳市 采购单位 林州市桂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朴池村道路铺油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朴池村道路铺油项目谈判公告(招标编号:LTZX-2024-2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朴池村道路铺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林州市桂林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朴池村道路铺油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朴池村道路铺油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提供书面承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建筑业),请按相关规定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 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 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2024年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要求时限的提供自成立以 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本 单位2024年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 无在建承诺);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 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和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 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及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 homepage.html)中受过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黑名单)的供应商(已过处罚期限或已被移出的除外)均不得参与本次采 购活动(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止);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同一标段(包)采购活动,并提供书面声明材料;3.6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3日 08时00分到2024年07月05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林 路交叉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他 项目概况 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朴池村道路铺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申请人,下同)应在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5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 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综合 办公室(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林路交叉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获 取采购文件(谈判文件,下同),并于2024年7月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LTZX-2024-28; 2.项目名称: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朴池村道路铺油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62元; 5.采购需求(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7.建设地点:林州市桂林镇朴池村(采购人指定地点); 8.计划工期:3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提供书面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建筑业),请按相关规定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 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 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2024年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要求时限的提供自成立以 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本 单位2024年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 无在建承诺);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 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和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 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及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 homepage.html)中受过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黑名单)的供应商(已过处罚期限或已被移出的除外)均不得参与本次采 购活动(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止);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同一标段(包)采购活动,并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3.6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5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 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林路 交叉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 3.方式(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获取): (1)法定代表人书面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无委托除外)原件各一份;(2)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 的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上午9时30分; 2.地点: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林路交叉 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7月8日上午9时30分; 2.地点: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林路交叉 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 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响应文件开启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 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其响应无效; 2.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 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an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 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州市桂林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81005607418G 地 址:林州市桂林镇政府行政街2号 联系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7708642000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中段金融城A座 联系人:*** 电 话:*** 15824687011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中共林州市桂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372-6763678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024年7月2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林州市桂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桂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林州市桂林镇政府行政街2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中段金融城A座 联 系 人: 宋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683163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朴池村道路铺油项目 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朴池村道路铺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申请人,下同)应在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5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 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林州市 红旗渠大道与振林路交叉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获取采购文件(谈判文件,下同),并于2024年7月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LTZX-2024-28; 2.项目名称: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朴池村道路铺油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62元; 5.采购需求(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7.建设地点:林州市桂林镇朴池村(采购人指定地点); 8.计划工期:3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提供书面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 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建筑业),请按相关规定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 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2024年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要求时限的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本单位2024 年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并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 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和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 homepage.html)中受过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 名单)的供应商(已过处罚期限或已被移出的除外)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 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 一标段(包)采购活动,并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3.6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5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 0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林路交 叉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 3.方式(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获取): (1)法定代表人书面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无委托除外)原件各一份;(2)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 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上午9时30分; 2.地点: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林路交叉口 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7月8日上午9时30分; 2.地点: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林路交叉口 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 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 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响应文件开启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进行审核,不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其响应无效; 2.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 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 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an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 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州市桂林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81005607418G 地 址:林州市桂林镇政府行政街2号 联系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7708642000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中段金融城A座 联系人:*** 电 话:*** 15824687011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中共林州市桂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372-6763678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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