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南省尉氏县庄头镇人民政府建设种植大棚产业发展项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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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开封市 | 采购单位 | 河南省尉氏县庄头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南省尉氏县庄头镇人民政府建设种植大棚产业发展项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河南省尉氏县庄头镇人民政府建设种植大棚产业发展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尉财谈判采购2024-251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尉氏县庄头镇人民政府建设种植大棚产业发展项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1,570,436.85元 | |||||||||||||||
最高限价:***.8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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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2023年度尉氏县庄头镇建设种植大棚产业发展项目,位于尉氏县庄头镇,本工程拟新建:1、种植棚18米X81米的塑料大棚4座,每座大棚配两套卷帘(棉被)设备,6套通风卷膜器,大棚骨架采用热镀锌钢管;2、智能菇棚规格长40m、35m、28m、22m、15m共5种规格,宽 6m,840平方米,圆拱形轻型钢架结构,单跨跨度 6m。 5.2谈判范围: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3工程地点:尉氏县庄头镇; 5.4工期:6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质量(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 3.5供应商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说明书)的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由银行出具资信证明的,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6供应商提供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或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出具的正常纳税证明; 3.7供应商提供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材料; 3.8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分别查询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打印存档,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 | |||||||||||||||
3.方式:供应商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尉氏县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宏泰大厦三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省尉氏县庄头镇人民政府 | |||||||||||||||
地址:尉氏县庄头镇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5号幢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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