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宝丰县第三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公告】宝丰县第三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更正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平顶山市 | 采购单位 | 宝丰县教育体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宝丰县第三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宝丰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宝丰县第三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丰县第三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采购编号:宝财招标-2024-21
二、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6月25日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
三、更正内容:
原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其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过的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查询网页,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3.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现变更为: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具有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的养老保险证明;
3.4、其他人员: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质量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材料员均须具有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条删除。
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6 月26 日00时00分整至2024年 7 月2 日23时59分整
变更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6 月26日00时00分整至2024年 7 月5 日23时59分整
开标时间及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宝丰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5-657062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21317552137R
五、更正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宝丰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宝丰县人民路与山河路交叉口东200米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与夏耘路交叉口北200米路东盛润广场4号楼30层
联系人:***
联系方式:0375-6186606 17837580371
2024年6月28日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丰县第三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采购编号:宝财招标-2024-21
二、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6月25日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
三、更正内容:
原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其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过的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查询网页,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3.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现变更为: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具有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的养老保险证明;
3.4、其他人员: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质量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材料员均须具有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 | 业主支付担保 | 担保形式:保函 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5% |
本条删除。
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6 月26 日00时00分整至2024年 7 月2 日23时59分整
变更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6 月26日00时00分整至2024年 7 月5 日23时59分整
开标时间及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宝丰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5-657062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21317552137R
五、更正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宝丰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宝丰县人民路与山河路交叉口东200米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与夏耘路交叉口北200米路东盛润广场4号楼30层
联系人:***
联系方式:0375-6186606 17837580371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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