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阳县吕村镇G341国道吕村段及镇区市场化保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安阳市 发布日期: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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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安阳市 采购单位 安阳县吕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泊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安阳县吕村镇G341国道吕村段及镇区市场化保洁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安阳县吕村镇 G341 国道吕村段及镇区市场化保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BL-CS-2024-00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县吕村镇 G341 国道吕村段及镇区市场化保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4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县吕村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 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县吕村镇G341国道吕村段及镇区市场化保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阳县吕村镇 G341国道吕村段及镇区市场化保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2)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 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启封投标文 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 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3)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 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 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 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 年06月2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0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3.1时间 2024年6月27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3日17时30分(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地点:河南泊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安阳市文峰区 迎春东街与兴业路交叉路口向西十米路南 )3.3方式:现场发售,文件售出概不退还。持 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报名,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3.4售价:6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南泊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文峰区迎春东街与兴业路交叉路 口向西十米路南)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07月0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泊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文峰区迎春东街与兴业路交叉路 口向西十米路南)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编号:HNBL-CS-2024-009 1.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吕村镇 G341 国道吕村段及镇区市场化保洁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 元/年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 HNBL-CS-2024-009 安阳县吕村镇G341国道吕村段及镇区市场化保洁项目 ****** 元 1.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项目为安阳县吕村镇 G341 国道吕村段及镇区市场化保洁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 件。 1.6、合同履行期限:3年,详见第二章2.4。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县吕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阳市吕村镇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67475822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泊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阳市文峰区迎春东街与兴业路交叉路口向西十米路南 联系人: *** 电 话: *** 双方在签署《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验收单》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 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百分之百),并在履约系统中确认支付。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 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按当期批量集中采购文件及广东省财政厅批量集中采购相关规定。 2.在本项目执行期内,因中标供应商的责任导致未能按期确认合同/供货/安装的(货品送达并搬运/安装到采购人指定位置),经核实, 发生5次(含)以上且同类违规订单数量达到该供应商本项目订单总数量1%的,自核实之日起,取消本期批量供货资格,拒绝该供应商参与 未来一期批量集中采购活动。 3.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具体赔偿或补 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九、争议纠纷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其他事项 1.双方可以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电子卖场运营机构反映售后履约情况。 2.如乙方不按约定时间内供货,甲方有权在供货期截止后取消采购,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需双方盖章即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广州市南沙灵山中学 甲方联系人:霍生 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灵山金山大道1号 联系电话:13809206012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6-28 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30-06-27 乙方(盖章):广州超卓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兴业支行 银行账号:800227383409019 乙方联系人:谭石苟 单位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马头岗大街2号302房 联系电话:13802848635 合同签订日期: -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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