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活动中心(卫龙)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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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漯河市 | 采购单位 |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活动中心(卫龙)建设项目配套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委托,就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活动中心(卫龙)建设项目配套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有实力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活动中心(卫龙)建设项目配套工程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园区,建筑面积217.2平方米,共一层。本工程为装修改造工程,包括铲除原内墙面涂料层及天棚吊顶并新作墙面装修及天棚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工期: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
2.5招标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有效,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响应人需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响应人,请于2024年 6 月 26 日至2024年 7 月 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在漯河市金山路森林湖 10#楼1502 室携相关证件报名。
4.2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②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④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⑤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⑦“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信用记录截图(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质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磋商过程中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现场递交:响应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本,副本贰本)、和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 U 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5.2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5.3递交地点: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金山路北段森林湖 10#楼 1501 室)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磋商文件领取时间:报名时领取。
6.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同步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 址:漯河市中山路与湘江路交叉口开发区管委会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0395-29263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金山路北段森林湖 10#楼 1501、1502 室
联 系 人:马女士 刘女士
电 话:0395-5591707 13525013760 18339567770
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委托,就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活动中心(卫龙)建设项目配套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有实力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活动中心(卫龙)建设项目配套工程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园区,建筑面积217.2平方米,共一层。本工程为装修改造工程,包括铲除原内墙面涂料层及天棚吊顶并新作墙面装修及天棚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工期: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
2.5招标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有效,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响应人需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响应人,请于2024年 6 月 26 日至2024年 7 月 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在漯河市金山路森林湖 10#楼1502 室携相关证件报名。
4.2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②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④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⑤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⑦“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信用记录截图(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质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磋商过程中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现场递交:响应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本,副本贰本)、和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 U 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5.2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5.3递交地点: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金山路北段森林湖 10#楼 1501 室)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磋商文件领取时间:报名时领取。
6.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同步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 址:漯河市中山路与湘江路交叉口开发区管委会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0395-29263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金山路北段森林湖 10#楼 1501、1502 室
联 系 人:马女士 刘女士
电 话:0395-5591707 13525013760 18339567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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