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3年度肖河水事纠纷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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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漯河市 | 采购单位 | 河南省淮河流域水利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肖河水事纠纷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3 年度肖河水事纠纷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YSZB-2024055 )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3 年度肖河水事纠纷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省淮河流域水利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肖河清淤疏浚,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 年度肖河水事纠纷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 年度肖河水事纠纷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3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 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 称;
6.4 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
6.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 2023 年度或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6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b.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 纳清单);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严格按照格式提供,格式详见附件 1);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7 响应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信用中国”需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需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查询页面(查询页需自带日期)的网页打印件以纸质的方式进行留存)。
6.8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2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金江路时代公寓 B 座 18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金江路时代公寓 B 座 18 层)
七、其他
2023 年度肖河水事纠纷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3 年度肖河水事纠纷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YSZB-2024055 ;
三、项目预算金额:***.00 元(最高限价:***.00 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5.1 项目概况:肖河清淤疏浚,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2 标的内容:本工程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5.3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5.4 计划工期:25 日历天;
5.5 资金来源:省级水利发展资金;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3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 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 称;
6.4 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
6.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 2023 年度或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6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b.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 纳清单);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严格按照格式提供,格式详见附件 1);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7 响应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信用中国”需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需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查询页面(查询页需自带日期)的网页打印件以纸质的方式进行留存)。
6.8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磋商文件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至 2024 年 6 月 27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元晟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金江路时代公寓 B 座 18 层)携带证件报名。
7.2 报名时须按以下规定携带报名资料以供审核:
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 (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加盖公章,涉及到原件的并同时提供 原件以供审核);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③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加盖公章,涉及到原件的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审 核);
④信用查询;
⑤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打印件加盖公章,涉及到 原件的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b.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 纳清单)(复印件或打印件加盖公章,涉及到原件的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严格按照格式提供,格式详见附件 1)(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D.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 2023 年度或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 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若是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其身份证原件供审核;若是受托人前来报名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 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
7.3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7.4 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叁佰圆整。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8.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1 日 09 时 00 分。
8.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金江路时代公寓 B 座 18 层)。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开标时间:2024 年 7 月 1 日 09 时 00 分。
9.2 开标地点: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金江路时代公寓 B 座 18 层)。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 任。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一、代理费用的收取
11.1 收取方式:由成交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11.2 收取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 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43 号文有关规定计取。11.3 收取金额:***.00*1%=8000.00 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省淮河流域水利事务中心
地 址:漯河市召陵区中山路 10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 88 号 2 号楼 2 单元 16 层 1614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附件 1: 承诺书
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若上述内容不属实,我公司愿取消本项目磋商资格,并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接受处理。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淮河流域水利事务中心
地 址:漯河市召陵区中山路 10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 88 号 2 号楼 2 单元 16 层 1614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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