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物资处置-竞价]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废气钢瓶处置公告24.6处置公告
【招标结果】[物资处置-竞价]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废气钢瓶处置公告24.6处置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鹤壁市 | 采购单位 |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物资处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标段编号:HNEC-HBMH240168001H001
标段编号: | HNEC-HBMH240168001H001 |
采购人: |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报名时间: | 2024-06-18 10:01-2024-06-24 10:00 | 开始时间(竞价/挂牌): | 2024-06-24 10:00 |
采购人联系人: | 李* | 采购人电话: |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
废气钢瓶处置公告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现有一批废气钢瓶,经质检中心、电仪公司和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领导批准,已具备竞价销售条件,现将该项目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进行公开竞价销售,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废气钢瓶处置项目。
二、竞价销售内容、交货期
2.1 竞价销售内容:本项目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废气钢瓶处置。本项目所处置物资中标方自提,运费中标方承担,废气钢瓶明细如下: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约 备注
废气钢瓶 尺寸:8L、40L
吨 2 实际数量以我公司产生数量为准,合同期限为签订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注:此次让售标的物作为废旧物资处置,让售方对标的物不做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一旦售出不可退换,且售出后由中标方使用标的物所产生的损失,让售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2物资所在地点:鹤壁市山城区西环路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2.3工期要求:销售合同签订后,接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通知后五日内处理完毕。
三、报名资格要求
3.1 报名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才能够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参与网上报价:
(1)必须是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注册用户。
(2)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缺一不可!
(5)投标单位需缴纳贰仟元投标保证金。
3.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竞价让售项目相同标段的竞价销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四、报名、样品查看及报价时间、报名需递交的材料、投标保证金
4.1网上报名及样品查看截至时间:2024年6月24日10:00;
4.2网上报价截至时间:2024年6月24日10:30。(延时1分钟)
4.3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通过邮件和邮寄方式递交下列证书、资料的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红章(公章)。
(2)保证金承兑、现金交款收据、电汇回执单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红章(公章)。
4.4投标单位需缴纳2000元投标保证金,通过承兑、网银、电汇缴纳,否则将无法报价;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名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众金支行
账号:4100 1501 4180 5020 2747
注:在我公司账户上尚有足额余款,或参与之前招标时缴纳过相应的投标保证金,且尚未退还者,可不必缴纳此次投标保证金。
4.5保证金缴纳、退还地点:
鹤壁市山城区西环路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办公室二楼财务部;
五、其它说明
5.1在网上报名截至时间:2024年6月24日10:00整之后报名(以网上报名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准)的单位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无法参与报价,请投标单位提前参与网上报名!!!
5.2竞标方应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报价。
5.3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签订合同。
5.4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3)中标人未按处置公告提交履约保证金。
5.5此次投标是对每个废气钢瓶进行报价(单位为元/个);中标后以每个废气钢瓶的价格同中标方签订合同。
5.6最终解释权归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所有。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3903923881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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