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新安县石寺镇胡岭村香菇大棚修复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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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洛阳市 | 采购单位 | 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馥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新安县石寺镇胡岭村香菇大棚修复提升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 年新安县石寺镇胡岭村香菇大棚修复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HNFH-LY-24060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新安县石寺镇胡岭村香菇大棚修复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4.934233 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 2024 新安县石寺镇胡岭村香菇大棚修复提升项目 。工程地点;石寺镇 胡岭村,主要工作内容为;香菇大棚基础土建工程、拆除原因雪灾损坏的原棚、重新规划安 装 6 个 34 米长 14 米宽的封闭香菇大棚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新安县石寺镇胡岭村香菇大棚修复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新安县石寺镇胡岭村香菇大棚修复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2、本项目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 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 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 事项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式);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 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资质 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
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 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 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3.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负责;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将营业执照、公司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发送至邮箱 henanfuhuagcgl@163.com 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文件工本费每套售 价 300 元/份(报名成功后以转账的方式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1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新安县黄河大道 901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1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新安县黄河大道 901 号
七、其他
河南馥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 2024 年新安县石 寺镇胡岭村香菇大棚修复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谈判。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2024 年新安县石寺镇胡岭村香菇大棚修复提升项目 1.2 项目编号:HNFH-LY-240606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新安限采-2024-0018
1.3 建设地点:新安县石寺镇
1.4 预算控制价:***.33 元
1.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 工期要求:30 日历天
1.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8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9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10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 ,八个必须”
1.11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2、本项目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 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 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 事项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式);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 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资质 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 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 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 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3.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负责;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时间:2024 年 06 月 17 日至 2024 年 06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 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3.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将营业执照、公司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 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 henanfuhuagcgl@163.com 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文件工
本费每套售价 300 元/份(报名成功后以转账的方式缴纳),售后不退;
3.3、开标现场要求被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4 年 06 月 21 日下午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洛阳市新安县黄河大道 901 号;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新安县石寺镇
代理机构:河南馥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中德产业园 6 幢 101 室 邮 箱:henanfuhuagcgl@163.com
河南馥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06 月 1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安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石寺镇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henanfuhuagcgl@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馥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中德产业园 6 幢 101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henanfuhuagc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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