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南信阳某单位塑胶场地整修项目招标公告(2024-JLZLCQ-G4011)(第1包)
【招标公告】河南信阳某单位塑胶场地整修项目招标公告(2024-JLZLCQ-G4011)(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信阳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河南信阳某单位塑胶场地整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信阳某单位塑胶场地整修项目。
2.项目编号:2024-JLZLCQ-G4011。
3.项目地点:河南信阳。
4.资金来源:已落实,约19.2万元。
5.项目内容:对我单位塑胶场地进行整修。
6.工期目标:15日历天。
7.质量目标:执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且达到合格标准。
二、招标范围
实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及预算范围内的建设、安装等全部施工内容。
三、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经营地址或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对同一人进行委托的企业,一律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五)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投标单位应当具备服务履约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的承建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为准)。
四、投标报名暨资格审查材料递交要求
投标单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单位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单位邮箱:727160900@qq.com。报名单位需发送提交的报名资料即资格审查资料按照以下顺序添加目录,且每页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进行发送。
1.首页封面标明“河南信阳某单位塑胶场地整修项目(项目编号:2024-JLZLCQ-G4011)投标报名暨资格审查资料”
2.企业资质、备案类(报名暨资格审查)资料:(1)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委托代理人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盖私章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委托代理人签字;(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加盖公章)、与该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该聘用企业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用证明(2023年11月-2024年4月)。(同时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联系方式和邮箱)
4.企业业绩:近三年承建过类似整修工程资料,需提供施工合同(协议)、现场照片、竣工验收资料等。
5.企业承诺书:主要承诺企业非“三资”企业,无海外投资背景;近三年无失信、串标围标、行贿、拖欠农民工工资、偷税漏税、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违法行为,且未被地方政府或军队列入企业“黑名单”。如有隐瞒,自愿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6.因报名资料暨资格审查资料的信息要素不全、不清晰、涉嫌虚假伪造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造成报名未成功的,报名企业自行承担后果。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报名暨资格审查材料时间
1.开始时间:2024年5月30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手机):武先生(13309634038)、刘先生(19337691532)
1.项目名称:河南信阳某单位塑胶场地整修项目。
2.项目编号:2024-JLZLCQ-G4011。
3.项目地点:河南信阳。
4.资金来源:已落实,约19.2万元。
5.项目内容:对我单位塑胶场地进行整修。
6.工期目标:15日历天。
7.质量目标:执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且达到合格标准。
二、招标范围
实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及预算范围内的建设、安装等全部施工内容。
三、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经营地址或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对同一人进行委托的企业,一律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五)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投标单位应当具备服务履约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的承建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为准)。
四、投标报名暨资格审查材料递交要求
投标单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单位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单位邮箱:727160900@qq.com。报名单位需发送提交的报名资料即资格审查资料按照以下顺序添加目录,且每页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进行发送。
1.首页封面标明“河南信阳某单位塑胶场地整修项目(项目编号:2024-JLZLCQ-G4011)投标报名暨资格审查资料”
2.企业资质、备案类(报名暨资格审查)资料:(1)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委托代理人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盖私章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委托代理人签字;(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加盖公章)、与该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该聘用企业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用证明(2023年11月-2024年4月)。(同时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联系方式和邮箱)
4.企业业绩:近三年承建过类似整修工程资料,需提供施工合同(协议)、现场照片、竣工验收资料等。
5.企业承诺书:主要承诺企业非“三资”企业,无海外投资背景;近三年无失信、串标围标、行贿、拖欠农民工工资、偷税漏税、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违法行为,且未被地方政府或军队列入企业“黑名单”。如有隐瞒,自愿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6.因报名资料暨资格审查资料的信息要素不全、不清晰、涉嫌虚假伪造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造成报名未成功的,报名企业自行承担后果。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报名暨资格审查材料时间
1.开始时间:2024年5月30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手机):武先生(13309634038)、刘先生(1933769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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