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信阳市中心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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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信阳市 | 采购单位 | 信阳市中心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明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信阳市中心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信阳市中心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4-50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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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信阳市中心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采购项目,共检验约71个项目外送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标本接收、运输(含冷链运输)、检测、报告系统对接并送到医院、系统接口费、售后、投诉和纠纷处理以及相关附加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标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 服务期限:一年(合同履行期间,若有项目采购人自行开展,则该项目自动终止)。 5.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且达到合格标准。 备注:本检验项目按照最新《河南省(信阳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标准》的费率(百分比)进行报价。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服务期满止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以及感染性病原检测实验室的《二级生物安全备案证明》; 3.2供应商拟投入的执业地点在本机构的病理诊断人员执业医师证书(2人及以上,至少1人必须具备高级病理技术职称)。 3.2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附件),投标人(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度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5月28日 至 2024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 |||||||||||
3.方式:投标企业首先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6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ggzyjy.xinyang.gov.cn/)》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6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第六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告或候选人公示时需同时将中标人或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同时公告(涉及投标人商业机密除外),强化社会监督。 3、请投标企业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376-6699188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 | |||||||||||
地址:信阳市四一路1号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明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北路32号财富广场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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