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4年度尉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批-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开封市 发布日期:2024-05-25

【招标结果】2024年度尉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批-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开封市 采购单位 尉氏县乡村振兴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沐之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度尉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批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河南腾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鑫东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2024年度尉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批-结果公告
河南沐之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乡村振兴局的委托,就2024年度尉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批进行公开招标,于2024年05月17日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2024年05月24日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通过核查抽取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2024年度尉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批
1.2 项目编号:MZFGCGK-2024-4-1
1.3 投资金额:***.66元
1.4 工程概况:本项目新修16公分厚C25水泥砼农村道路76805.5平方米  
1.5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1.6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标段划分情况
2.1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2024年度尉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批施工标段
第二标段:2024年度尉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批监理标段
2.2工期要求:
施工标段:6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3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合格,施工监理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2.4该项目各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第一标段:11201352.66元           第二标段:100000元
三、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7日09:30分
评标时间:2024年05月17日12:00分
定标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30分
四、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世峰、李放、温少明、范世明、孙晶晶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孙亚丽、张四海、谷文肖
五、核查情况
第一标段通过名单共4家:河南泉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誉庭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腾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立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通过名单及原因:河南中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河南苏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核查不通过,不进入定标程序。
第二标段通过名单共3家:河南紫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鑫东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旭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通过名单及原因: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保证旁站监理方案与措施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附中国裁判文书网受贿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附中国裁判文书网受贿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形式评审标准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河南华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形式评审标准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形式评审标准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核查不通过,不进入定标程序。
六、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标段:
中标单位全称:河南腾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161666.32元     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工期:60 日历天   
质量: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苏玉花      证书名称:建造师证     注册编号:豫1412023202400982    
第二标段:
中标单位全称:河南鑫东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6450.00元         
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质量要求:合格,施工监理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项目总监:尹中娟       
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00530662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告期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结果公告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八、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尉氏县人民广场西路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沐之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宋城路与夷山大街交叉口往南240米7号楼4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尉氏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371-27991216
附件下载: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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