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一致性抽检抽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一致性抽检抽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郑州市 | 采购单位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一致性抽检抽测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一致性抽检抽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4-301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一致性抽检抽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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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对新生产机动车辆(机械)的环保一致性进行检查,对新生产机动车辆(机械)环保达标监管,抽查、核验一定数量新生产车辆的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污染控制装置,抽测部分车辆(机械)的实际道路行使排放、实际作业排放、烟度排放、转鼓排放、车载诊断系统(OBD)和NOX控制系统整车测试等,抽取部分发动机进行台架相关生产一致性测试等, 全面掌握车机生产一致性的实际情况;抽检抽测重点为排放、OBD系统的一致性。 5.2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3 服务期限: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并提交抽检抽测验收报告,重点企业、重点车型研究报告;2024年12月31日前,抽检抽测技术支撑服务结束,完成并提交年度技术支撑服务报告; 5.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 (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投标人记录,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采购结束之前。 (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布的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或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家计量认证/审查认可(CMA)。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检测等违规行为被国家认证认可部门等相关部门处罚。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是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上资格要求。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5月14日 至 2024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凭单位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查阅具体办理方法。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交纳。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 |||||||||||
地址:郑州二七区康复前街3号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黄河南路商都路交汇处西南角财信大厦14-15层 | |||||||||||
联系人:陈鹏、赵壮壮、刘倩 | |||||||||||
联系方式:0371-8665659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鹏、赵壮壮、刘倩 | |||||||||||
联系方式:0371-86656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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