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供电段“防暑降温药品”询价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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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洛阳市 | 采购单位 | 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供电段 |
招标代理机构 | 郑州局集团公司 | 项目名称 | 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供电段"防暑降温药品"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合肥汇之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供电段“防暑降温药品”询价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供电段“防暑降温药品”询价采购(项目编号:LYGDDAQKXJ202404--01)已评审结束,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成交候选人 |
01 | 防暑降温药品套盒 | 合肥汇之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1、公示期: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3日9:00前。
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洛阳供电段集中采购办公室递交书面异议函件。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质疑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3、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供电段(异议受理)
联系人:刘 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lygddclk@aliyun.com
采购机构: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供电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黄 工 联系电话:0379-62561383-2
电子邮箱: lygddclk@aliyun.com
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供电段集中采购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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