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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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鹤壁市 | 采购单位 | 鹤壁市山城区鹿林渠管理所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投标活动(提供自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名称
鹤壁市山城区汤河河道治理工程(二次)
标段名称
鹤壁市山城区汤河河道治理工程(二次)
招标/资审公告信息
鹤壁市山城区汤河河道治理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40212GC0371-0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山城区汤河河道治理工程(二次)已由可行性研究报告山发改【2023】83号文(项目代码:2309-410603-04-01-749504)、初步设计山水工【2024】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山城区鹿林渠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城区罗村社区北铁路桥至大胡社区铁路桥段,河道清淤疏浚4.39km;左右岸河岸护砌共8.1km,两座生产便桥,防汛道路1.6km
2.2建设地点:鹤壁市山城区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本工程总投资:1975.3万元
2.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度-2023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
3.6(1)对被列入“中国执行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和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2)市场主体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3.7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须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需具有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社会保险)。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5日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https://ggzy.hebi.gov.cn:8060),点击招标公告详情页面的“我要投标”按钮进行自行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延期、暂停等情况,招标人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各投标人须下载招标文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上传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30日09时00分,远程开标会地点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
(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场地安排。
5.2投标文件的上传方式:投标人应当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打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点击招标公告详情页面的“我要投标”按钮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特别提示:①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②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手册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 交 易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河 南 省 · 鹤 壁 市 ) ”(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及视频栏目。
6.开标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3本 项 目 采 用 “ 远 程 不 见 面 ” 开 标 方 式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的 网 址 为https://ggfw.ggzy.hebi.gov.cn/bidweb/index.html,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6.4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山城区鹿林渠管理所
地 址:鹤壁市山城区建设街15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泰山路与九州路交汇处西100米路南300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鹤壁市山城区水利局
监督电话:0392-2667079
附件:
二次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自查表.pdf
附件:
鹤壁市山城区汤河河道项目图纸PDF.pdf
招标文件.pdf
工程量清单.pdf
鹤壁市山城区汤河河道治理工程(二次)
标段名称
鹤壁市山城区汤河河道治理工程(二次)
招标/资审公告信息
鹤壁市山城区汤河河道治理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40212GC0371-0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山城区汤河河道治理工程(二次)已由可行性研究报告山发改【2023】83号文(项目代码:2309-410603-04-01-749504)、初步设计山水工【2024】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山城区鹿林渠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城区罗村社区北铁路桥至大胡社区铁路桥段,河道清淤疏浚4.39km;左右岸河岸护砌共8.1km,两座生产便桥,防汛道路1.6km
2.2建设地点:鹤壁市山城区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本工程总投资:1975.3万元
2.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度-2023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
3.6(1)对被列入“中国执行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和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2)市场主体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3.7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须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需具有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社会保险)。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5日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https://ggzy.hebi.gov.cn:8060),点击招标公告详情页面的“我要投标”按钮进行自行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延期、暂停等情况,招标人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各投标人须下载招标文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上传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30日09时00分,远程开标会地点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
(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场地安排。
5.2投标文件的上传方式:投标人应当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打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点击招标公告详情页面的“我要投标”按钮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特别提示:①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②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手册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 交 易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河 南 省 · 鹤 壁 市 ) ”(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及视频栏目。
6.开标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3本 项 目 采 用 “ 远 程 不 见 面 ” 开 标 方 式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的 网 址 为https://ggfw.ggzy.hebi.gov.cn/bidweb/index.html,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6.4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山城区鹿林渠管理所
地 址:鹤壁市山城区建设街15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泰山路与九州路交汇处西100米路南300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鹤壁市山城区水利局
监督电话:0392-2667079
附件:
二次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自查表.pdf
附件:
鹤壁市山城区汤河河道项目图纸PDF.pdf
招标文件.pdf
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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