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清丰县卫河提水灌溉工程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濮阳市 发布日期: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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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濮阳市 采购单位 卫河清丰县段国债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清丰县卫河提水灌溉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名称:清丰县卫河提水灌溉工程
二、项目编号:ZCYM-HN-2024-0405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本招标公告于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水利局》、《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四、变更内容如下: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监理标段:2、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其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现变更为:2、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其他内容不变,如给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五、发布变更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水利局》、《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同时公开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卫河清丰县段国债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 ***
电    话: ***
地    址: 清丰县秀水路18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
地  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江北新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
水行政监督部门:清丰县水利局建设与管理股
电话:0393-7222637
电子邮箱:qfslj@163.com
地址: 清丰县秀水路18号
邮政编码:457000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卫河清丰县段国债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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