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中国六冶长城建设分公司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赤泥堆场回水池及澄清池建安工程混凝土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中国六冶长城建设分公司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赤泥堆场回水池及澄清池建安工程混凝土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新乡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长城建设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六冶长城建设分公司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赤泥堆场回水池及澄清池建安工程混凝土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防城港市华欣混凝土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国六冶长城建设分公司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赤泥堆场回水池及澄清池建安工程混凝土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10694)
公示开始时间:2024-04-28 12: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5-06 12:00
中国六冶长城建设分公司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赤泥堆场回水池及澄清池建安工程混凝土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069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长城建设分公司运营管理部(0371-68921028 ,邮箱:clj_jw@126.com );
上级监督管理部门:中铝国际工程管理部(010-82406701)。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长城建设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滨湖大道9号市民之家210房间
联系人:***
电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qy_sun@chalco.com.cn
(招标编号:0124-ZB10694)
公示开始时间:2024-04-28 12: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5-06 12:00
中国六冶长城建设分公司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赤泥堆场回水池及澄清池建安工程混凝土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069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防城港市华欣混凝土有限公司 | ***.51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 |
2 | 防城港市防城区嘉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7473061.5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 |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防城港市华欣混凝土有限公司 | 满足要求 |
2 | 防城港市防城区嘉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满足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长城建设分公司运营管理部(0371-68921028 ,邮箱:clj_jw@126.com );
上级监督管理部门:中铝国际工程管理部(010-82406701)。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长城建设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滨湖大道9号市民之家210房间
联系人:***
电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qy_sun@chalc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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