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潢川县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潢川县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信阳市 | 采购单位 | 潢川县中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中科国评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潢川县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潢川县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潢财公开招标-2024-7
2、项目名称:潢川县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8380000元
最高限价:2838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具体内容为清单内所含货物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5.2采购设备名称和数量:
01包:
02包:
5.3交货期及安装期:根据场地条件,以甲方确定的交货及安装时间为准。
5.4质量要求:合格;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保期:1年(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以规定为准);
5.7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
3.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纳税零申报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资料);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3.6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非医疗器械的不用提供);
3.7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8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须出具制造厂商或国内大陆地区总代出具的制造厂商授权书;
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首先投标人自行提供信用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信用查询截图存在看不清、查询内容不全等问题,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11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3.5项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 2024年4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潢川县中医院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定城办事处旱湖路88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中科国评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政六街32号河南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4楼421-430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潢川县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潢财公开招标-2024-7
2、项目名称:潢川县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8380000元
最高限价:2838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潢财公开招标-2024-7-01 | 潢川县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01包 | *** | *** |
2 | 潢财公开招标-2024-7-02 | 潢川县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02包 | 10160000 | 1016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具体内容为清单内所含货物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5.2采购设备名称和数量:
01包: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1 | 电子阴道镜 | 1 | 否 |
2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系统 | 1 | 否 |
3 | 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 1 | 否 |
4 | 冲击波治疗仪 | 1 | 否 |
5 | 高清电子胃肠镜 | 1 | 是 |
6 | 关节镜系统 | 1 | 是 |
7 | 红外辐照治疗装置 | 1 | 是 |
8 | 全高清宫腔镜手术系统 | 1 | 是 |
9 | 数字化X线射线成像系统(DR) | 1 | 否 |
10 | 医用臭氧机 | 1 | 是 |
02包: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1 | 磁共振成像系统(含屏蔽、高压注射器、空调) | 1 | 否 |
2 | 全自动血凝分析仪 | 1 | 否 |
3 |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 1 | 否 |
4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1 | 否 |
5 | 人体成分分析仪 | 1 | 否 |
6 | 中频治疗仪(胃肠动力治疗系统) | 1 | 否 |
7 | 电磁场治疗仪(糖尿病治疗仪) | 1 | 否 |
8 | 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 | 1 | 否 |
5.3交货期及安装期:根据场地条件,以甲方确定的交货及安装时间为准。
5.4质量要求:合格;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保期:1年(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以规定为准);
5.7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
3.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纳税零申报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资料);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3.6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非医疗器械的不用提供);
3.7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8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须出具制造厂商或国内大陆地区总代出具的制造厂商授权书;
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首先投标人自行提供信用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信用查询截图存在看不清、查询内容不全等问题,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11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3.5项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 2024年4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潢川县中医院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定城办事处旱湖路88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中科国评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政六街32号河南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4楼421-430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