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平公资采2024293号】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华分局餐厅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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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平顶山市 | 采购单位 | 平顶山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华分局餐厅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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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华分局餐厅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平采磋商-2024-12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华分局餐厅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834,335.30元 | |||||||||||||||
最高限价:***.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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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地点: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华分局 (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华分局餐厅建设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质量标准:合格。 (7)工期:90日历天。 | |||||||||||||||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且在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作出书面承诺),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8、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4月15日 至 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ggzy.pds.gov.cn/)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ggzy.pds.gov.cn/)“不见面开标”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4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375-262759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MB1N33980Q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公安局 | |||||||||||||||
地址: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建设路生态园西)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B座20楼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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