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安县五头镇庙上村村民委员会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二次)

所属地区:河南洛阳市 发布日期: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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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洛阳市 采购单位 新安县五头镇庙上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清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安县五头镇庙上村村民委员会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新安县五头镇庙上村村民委员会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二次) (招标编号:HNQZ<2024>-ZC009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县五头镇庙上村村民委员会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9.326682 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五头镇庙上村村民 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新安县五头镇庙上村村民委员会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二次)。本项目 内容包含为:2层室内装修改造、外立面改造、屋面改造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安县五头镇庙上村村民委员会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安县五头镇庙上村村民委员会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洛财购(2021〕1号,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 境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 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 自拟)。 3.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 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 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1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15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新安县五头镇财政所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新安县五头镇财政所会议室 七、其他 河南清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五头镇庙上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新安县五头镇 庙上村村民委员会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 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五头镇庙上村村民委员会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二次) 2、项目编号:HNQZ<2024>-ZC009号 3、建设地点:新安县五头镇 4、预算控制价: ***.82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内容本工程为新安县五头镇庙上村村民委员会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二次)。本项 目内容包含为:2层室内装修改造、外立面改造、屋面改造等。详细工程内容查看竟争性谈 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7、招标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8、工期要求:30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洛财购(2021〕1号,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 境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 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 自拟)。 3.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 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 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5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 30-18: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2、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225号永邦大厦3单元2102室; 3、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4年4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新安县五头镇财政所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五头镇庙上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新安县五头镇庙上村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清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225号永邦大厦3单元2102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丝 (签名) I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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