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区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区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新乡市 | 采购单位 | 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省创豫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区改造提升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区改造提升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平磋商采购-2024-1 | |||||||||||||||
2、项目名称: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区改造提升工程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88,882.13元 | |||||||||||||||
最高限价:***.1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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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区改造提升工程,改造面积约383.9m2,包括装饰装修、水电改造及弱电改造、软装施工等内容。具体承包范围内容详见图纸和清单。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项目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境内。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质量要求:合格。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须出具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 (须提供企业聘任合同及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缴纳3个月社保证明); (4)信誉要求:自本项目报名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3月22日 至 2024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4月0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获取磋商文件后,投标供应商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性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性文件制作工具查看磋商文件和制作电子响应性文件。 2.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3.本项目采用智能不见面磋商谈判系统,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中文件解密、磋商(谈判)、询问(澄清)等环节均可实现远程线上操作,其中文件解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完成,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增设了在线磋商《谈判、澄清》功能,可进行在线磋商《谈判、澄清》,操作流程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谈判、磋商项目供应商在线多轮报价操作手册》。 4. 供应商在磋商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有磋商过程需要澄清、二次或最终报价的,均要求于30分钟内在系统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5.本项目代建人: 代建人:新乡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滨湖大道9号市民之家222号 联系人:李颜赠 联系电话:18737370103 6.本项目监督部门: 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电话:0373-7553110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 |||||||||||||||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黄河大道中段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创豫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河南省检验检测产业园A506号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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