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脑功能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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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信阳市 | 采购单位 | 河南省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宏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脑功能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脑功能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HD-202402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狮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脑功能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0000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一台脑功能监护仪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脑功能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脑功能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 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自行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投标人自行承诺);
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销售
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2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
托书、被授权人身份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3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信阳市新五大道建业壹号城邦一号楼5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信阳市新五大道建业壹号城邦一号楼503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脑功能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信阳市新五大道建业壹
号城邦一号楼503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4月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HD-20240203
2.项目名称: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脑功能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 ***.00元
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 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脑功能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
***.00 ***.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采购一台脑功能监护仪设备。本次采购包含以上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
调试、售后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
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自行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投标人自行承诺);
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销售
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单位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信阳市新五大道建业壹号城邦一号楼503室。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
人身份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
注:1.以上资料均出示原件(若为电子版证书,则出示电子版查验),留复印件,复印件按
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存1份。2.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
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
1.时间:2024年4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新五大道建业壹号城邦一号楼503室。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4年4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新五大道建业壹号城邦一号楼503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河南省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信阳市鸡公山大街与茶韵路交叉口东南100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孔明大道建业凯旋广场
联系人: ***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信阳市鸡公山大街与茶韵路交叉口东南100米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孔明大道建业凯旋广场
联系人: ***
电 话: 15688181509
电子邮件:/
赵学稽xz)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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