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漯河市沙澧河建设运行保障中心无人机集群编队展演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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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漯河市 | 采购单位 | 漯河市沙澧河建设运行保障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漯河市沙澧河建设运行保障中心无人机集群编队展演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项目概况 漯河市沙澧河建设运行保障中心无人机集群编队展演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4-19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沙澧河建设运行保障中心无人机集群编队展演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4,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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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采购内容:采购2024年4月至2027年3月三年期的无人机集群编队展演及宣传服务,预算金额800万/年,推动漯河文旅高质量发展,加快城市品牌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产业应用,宣传漯河历史文化,自然风光、城市风采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三年 服务质量:每场飞行图案按采购人需求设计,每场飞行质量由采购人当场验收;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有《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3.2拟派项目飞手须持有《AOPA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或《CAAC民用无人机操作员执照》; 3.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期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提供本公告发出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3月12日 至 2024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 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 CA 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4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4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dsj.luohe.gov.cn/bidweb/),供应商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a.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 b.收取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及漯财购〔2018〕16 号文件的规定。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沙澧河建设运行保障中心 | |||||||||||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文景路4号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23号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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