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双汇自助银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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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漯河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双汇自助银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双汇自助银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AB2024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双汇自助银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双汇自助银亭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装以及与双 汇大厦连接强弱电工程、地面拆除恢复、垃圾清运、措施费、管理费、税费以及施工完成后 获得公安机关验收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双汇自助银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双汇自助银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企业须具备安防设备的技术生产、安装、销售经营范围;3、投标企业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企业须具备公安部门对自助银亭的检验报告等。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 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辑】
4.项目分包:【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 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漯河市黄河路 733 号中国银行漯河分行 9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漯河市黄河路 733 号中国银行漯河分行 9 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双汇自助银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漯河分行现就双汇自助银亭项目进行采购,诚邀有意向参加本项 目,且满足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双汇自助银亭项目
二、采购编号:AB202402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双汇自助银亭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装以及与双汇大厦连接 强弱电工程、地面拆除恢复、垃圾清运、措施费、管理费、税费以及施工完成后获得公安机 关验收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2、其他情形:详见招标文件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不多于 1 家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质量要求:自助银亭各项设施符合 GA38-2021 标准,银亭通过公安机关检测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预审、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预审: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人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 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由谈判小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 入谈判及评审,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少于 3 家时,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第二阶段: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 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 1 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 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企业须具备安防设备的技术生产、安装、销售经营范围;3、投标企业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企业须具备公安部门对自助银亭的检验报告等。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 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辑】
4.项目分包:【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 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时 间: 2024年3月11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止,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北 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 点:中国银行漯河分行(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 733 号)
特别说明: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 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或
领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中国银行漯河分行双汇自助银亭项目邀请文 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anquanbwzgblh_ha@bank-of-china.com,在 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供应商 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介绍信或授权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三个电子件。
领 取:领取文件免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河南省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ndzzbtb.fgw.henan.cn/#/)上发布。
七、开标与投标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 年 3 月 22 日。
2、开标时间地点:2024 年 3 月 22 日上午 10:00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漯河市黄河路 733 号中国银行漯河分行 9 楼会议室 八、现场踏勘:
组织形式:投标单位提前与采购方联系,约定时间后自行前往现场。
踏勘时间:2024 年 3 月 18 日 10:00
踏勘联系人:*** 联系电话:13507654308
踏勘地点:漯河市郾城区牡丹江路与千山路交叉口西北 160 米双汇总部大厦院内
提交踏勘问题的截止时间:2024 年 3 月 19 日 17:00(北京时间)
请在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加盖公章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漯河分 行综合管理部 905 房间。
九、应答文件的递交:
开标及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3 月 22 日 09:30 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 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3 月 22 日 10:00 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 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 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 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0395-3566070
举报邮箱:jbblh_ha@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 733 号中国银行漯河分行纪委办公室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 733 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 邮 编:462000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函件:anquanbwzgblh_ha@bank-of-china.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 733 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anquanbwzgblh_ha@bank-of-ch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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