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路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路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漯河市 | 采购单位 |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路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批准文号:漯开管﹝2024﹞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路道路改造工程 EPC 总承包
2.2 项目建设地点: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位于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起人民路,南至赣江路,全长 1470 米,红线 60 米。改造内容包括路面、路灯、绿化等。
2.4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约 36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5 招标范围:建设工程总承包(含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购置等相关配套工程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6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经图纸审查合格;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并验收合格;
2.7 工 期:365日历天
2.8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设计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施工项目经理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注: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不同人员。
3.1.4 投标人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在其他项目中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1.5 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在本次招标过程中,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签字和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dsj.luohe.gov.cn)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4-03-01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03-21 09:3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dsj.luohe.gov.cn)“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03-21 09: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s://ggzy.dsj.luohe.gov.cn/bidweb/)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ggzy.dsj.luohe.gov.cn/gcjs)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漯河市召陵区湘江路与中山路交叉口路北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 1394 号 1 幢 15 层 1515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监督单位: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5-5757886
此处文件下载仅供查看,不作为参与投标!!!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路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本招标项目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批准文号:漯开管﹝2024﹞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路道路改造工程 EPC 总承包
2.2 项目建设地点: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位于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起人民路,南至赣江路,全长 1470 米,红线 60 米。改造内容包括路面、路灯、绿化等。
2.4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约 36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5 招标范围:建设工程总承包(含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购置等相关配套工程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6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经图纸审查合格;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并验收合格;
2.7 工 期:365日历天
2.8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设计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施工项目经理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注: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不同人员。
3.1.4 投标人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在其他项目中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1.5 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在本次招标过程中,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签字和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dsj.luohe.gov.cn)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4-03-01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03-21 09:3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dsj.luohe.gov.cn)“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03-21 09: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s://ggzy.dsj.luohe.gov.cn/bidweb/)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ggzy.dsj.luohe.gov.cn/gcjs)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漯河市召陵区湘江路与中山路交叉口路北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 1394 号 1 幢 15 层 1515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监督单位: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5-5757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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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路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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