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某单位三项零星工程谈判公告采购结果公示(2024-JLZLCK-G3001)(第1、2、3包)
【招标结果】某单位三项零星工程谈判公告采购结果公示(2024-JLZLCK-G3001)(第1、2、3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新乡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方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某单位三项零星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河南娄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乡市万尔建筑有限公司,河南楚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某单位三项零星工程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2024-JLZLCK-G3001)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经过竞争性谈判程序,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三项零星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4-JLZLCK-G3001
(三)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一区装修工程、二区装修工程及配电室改扩建工程,按照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四)计划工期:1标段:30日历天,2标段:30日历天,3标段:30日历天
(五)质量要求:合格
(六)评审时间:2024年02月02日
二、中标结果:
1标段(一区装修工程):
成交人:河南娄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价(固定总价):231700.00元
候补人1:河南省双行线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候补人2:河南典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标段(二区装修工程):
成交人:新乡市万尔建筑有限公司 成交价(固定总价):110000.00元
候补人1:河南省双行线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候补人2:新乡市吉鹏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3标段(配电室改扩建工程):
成交人:河南楚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价(固定总价):236500.00元
候补人1:河南青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候补人2:河南丰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
侯应武、王林锋、祝江萍
四、信息发布:
本项目成交公示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华兰大道与劳动路交叉口东南角271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某单位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电话:15331308560
备注: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参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4年2月18日
(项目编号:2024-JLZLCK-G3001)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经过竞争性谈判程序,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三项零星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4-JLZLCK-G3001
(三)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一区装修工程、二区装修工程及配电室改扩建工程,按照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四)计划工期:1标段:30日历天,2标段:30日历天,3标段:30日历天
(五)质量要求:合格
(六)评审时间:2024年02月02日
二、中标结果:
1标段(一区装修工程):
成交人:河南娄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价(固定总价):231700.00元
候补人1:河南省双行线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候补人2:河南典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标段(二区装修工程):
成交人:新乡市万尔建筑有限公司 成交价(固定总价):110000.00元
候补人1:河南省双行线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候补人2:新乡市吉鹏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3标段(配电室改扩建工程):
成交人:河南楚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价(固定总价):236500.00元
候补人1:河南青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候补人2:河南丰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
侯应武、王林锋、祝江萍
四、信息发布:
本项目成交公示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华兰大道与劳动路交叉口东南角271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某单位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电话:15331308560
备注: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参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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