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丰县政府购岗承接主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濮阳市 发布日期: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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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濮阳市 采购单位 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标代理机构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丰县政府购岗承接主体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丰县政府购岗承接主体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清采公开-2024-1
2、项目名称: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丰县政府购岗承接主体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598,400.00元
最高限价:***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E4109005080D03207001001 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丰县政府购岗承接主体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元/人/月;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清丰县政府购岗承接主体;
2.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3.服务期限:叁年;
4.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和招标文件相关的服务要求;
5.本项目标包划分:一 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叁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 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精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的 6%—10%提高至 10%—20%,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则给予总报价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 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 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 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证明或截图)。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企业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证明文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须提供在本单位近6个月连续社保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04日 至 2024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3.方式: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濮阳市政府采购网》 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 (http://www.pyggzy.com/)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见公告附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清丰县朝阳路路西段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C区4层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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