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南阳市】南阳市宛城区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维修维保服务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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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南阳市 | 采购单位 | 南阳市宛城区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今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阳市宛城区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维修维保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郑州豫之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南阳市宛城区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维修维保服务
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FCG202401011
2、 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维修维保服务招标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5日
5、 评审日期:2024年01月30日
二、成交情况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桂珍(组长)、陈铁钢、杨晓龙、刘卫华、向艳秋、何爽(采购人代表)、王铮(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计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收费金额:792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宛城区)》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南阳市宛城区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
联系地址:南阳市建设东路6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今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中原路大学路东100米路南仟禧堂大厦31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1-63362923 13323835746
3、 监督部门:南阳市宛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建设东路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3507639898
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FCG202401011
2、 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维修维保服务招标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5日
5、 评审日期:2024年01月3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ZFCG202401011-1 | 宛城区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大型设备三年期维修维保服务 | 郑州豫之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C座10层1001室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南阳市宛城区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维修维保服务招标采购项目 | 宛城区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大型设备三年期维修维保服务 | 详见附件 | 3年 | 合格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桂珍(组长)、陈铁钢、杨晓龙、刘卫华、向艳秋、何爽(采购人代表)、王铮(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计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收费金额:792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宛城区)》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南阳市宛城区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
联系地址:南阳市建设东路6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今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中原路大学路东100米路南仟禧堂大厦31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1-63362923 13323835746
3、 监督部门:南阳市宛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建设东路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3507639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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