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部限额以上医疗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4-JLZLCY-W9005)(第1包)
【招标公告】某部限额以上医疗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4-JLZLCY-W9005)(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新乡市 | 采购单位 | 驻河南省新乡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某部限额以上医疗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某部限额以上医疗设备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2024-JLZLCY-W9005)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过程公平公正,根据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部限额以上医疗设备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广大供应商可以对技术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采购单位
驻河南省新乡市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我部拟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全身应用)、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心脏应用)、高档实时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全身)、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进口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血管内)、超声乳化玻切一体机、电子支气管镜系统、腔镜系统(高清腹腔镜)、乳腺X射线机、腔镜系统(宫腔镜)等11台(套)医疗设备,主要用于临床诊断治疗。
三、预算金额
总预算金额1480万元。
四、技术及商务参数
见附件。
五、预计交付时间及地点
预计交付时间:2024年9月
预计交付地点:河南省新乡市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不在违规供应商“黑名单”内;
3.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报价);
5.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二)专业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与设备相同类别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与设备相同类别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销售企业),经营范围包含所投货物类别。
七、公示时间
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9日。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
联 系 人:温老师 刘老师
邮政编码:453000
电 话:0373-5193015 0373-5193704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电话或短信通知,短信优先)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七、监督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0373-5193032
2024年1月29日
(2024-JLZLCY-W9005)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过程公平公正,根据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部限额以上医疗设备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广大供应商可以对技术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采购单位
驻河南省新乡市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我部拟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全身应用)、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心脏应用)、高档实时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全身)、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进口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血管内)、超声乳化玻切一体机、电子支气管镜系统、腔镜系统(高清腹腔镜)、乳腺X射线机、腔镜系统(宫腔镜)等11台(套)医疗设备,主要用于临床诊断治疗。
三、预算金额
总预算金额1480万元。
四、技术及商务参数
见附件。
五、预计交付时间及地点
预计交付时间:2024年9月
预计交付地点:河南省新乡市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不在违规供应商“黑名单”内;
3.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报价);
5.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二)专业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与设备相同类别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与设备相同类别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销售企业),经营范围包含所投货物类别。
七、公示时间
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9日。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
联 系 人:温老师 刘老师
邮政编码:453000
电 话:0373-5193015 0373-5193704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电话或短信通知,短信优先)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七、监督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0373-5193032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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