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洛宁县直第二幼儿园餐厅经营权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洛阳市 发布日期: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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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洛阳市 采购单位 洛宁县直第二幼儿园
招标代理机构 中佰(洛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洛宁县直第二幼儿园餐厅经营权遴选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洛宁县直第二幼儿园餐厅经营权遴选项目遴选公告(招标编号:ZB-2024-004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洛宁县直第二幼儿园餐厅经营权遴选项目遴选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洛宁县直第二幼儿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餐厅目前运营面积约 183.5 平方米,就餐人数 870 人,现选取一家具有食堂管理、饮食制作、食堂卫生清理、原材料采购(配送)、等服务能力的综合餐饮服务公司承担我单 位餐厅饮食服务。具体详见遴选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宁县直第二幼儿园餐厅经营权遴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宁县直第二幼儿园餐厅经营权遴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②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 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遴选文件); ②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营业执照、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 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一份加盖 单位公章的清晰完整的复印件,并逐页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本 次遴选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代理机构拒绝,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 验并不作为投标响应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号楼 1 单元 37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号楼 1 单元 37 层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中佰(洛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直第二幼儿园的委托,就洛宁县直第二幼儿园餐厅 经营权进行遴选,欢迎响应人积极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直第二幼儿园餐厅经营权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ZB-2024-004 号 3、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简况:餐厅目前运营面积约 183.5 平方米,就餐人数 870 人,现选取一家具有食堂 管理、饮食制作、食堂卫生清理、原材料采购(配送)、等服务能力的综合餐饮服务公司承 担我单位餐厅饮食服务。具体详见遴选文件。 2)标段划分:1 个标段。 序号 名称 经营定位 1 洛宁县直第二幼儿园餐厅经营权遴选项目 特色饮食经营与服务 3)经营期限:5 年 4)遴选方式:公开遴选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②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 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遴选文件); ②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四、报名及遴选文件发售信息: 4.1 报名及发售信息 4.1.1 报名及遴选文件出售时间:2024 年 0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01 月 31 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 4.1.2 报名及遴选文件 出售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号楼 1 单元 37 层 ;4.2 遴选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4.3 凡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投标响应人,均可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4.3.1 报名企业需要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 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完整的复印件,并逐页标注“与 原件一致”字样;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本次遴选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代理机构拒绝,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 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响应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 责。 五、遴选文件接收信息: 5.1 遴选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 5.2 遴选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号楼 1 单元 37 层; 六、遴选有关信息: 6.1 遴选时间:2024 年 02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文件 将不被受理。 6.2 遴选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号楼 1 单元 37 层。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期限 3 个 工作日; 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节能环保产品优先 九、本次遴选联系事项: 遴选人:洛宁县直第二幼儿园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遴选代理机构:中佰(洛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号楼 1 单元 37 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直第二幼儿园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佰(洛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6 号楼 1 单元 37 层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90953593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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