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洛阳市中心医院万安山医养结合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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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洛阳市 | 采购单位 | 洛阳市中心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洛阳市中心医院万安山医养结合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洛阳市中心医院拟对万安山医养结合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编号:【ZXYYZB】20240002
2. 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万安山医养结合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沐浴床1张、空气压力波治疗仪1台、神经肌肉电刺激仪1台、光子治疗仪1台、排痰机1台、上下肢康复训练仪1台。具体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范围: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4)交货地点:万安山医院;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6)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所投产品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相关的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方式: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4年2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洛阳市中心医院6号楼2517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 地点:洛阳市中心医院6号楼2506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洛阳市中心医院官网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电话0379-63892229 邮箱lyszxyyzbcgzx[at]163[dot]com
洛阳市中心医院拟对万安山医养结合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编号:【ZXYYZB】20240002
2. 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万安山医养结合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洛阳市中心医院万安山医养结合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 ***.00 | ***.00 |
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沐浴床1张、空气压力波治疗仪1台、神经肌肉电刺激仪1台、光子治疗仪1台、排痰机1台、上下肢康复训练仪1台。具体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范围: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4)交货地点:万安山医院;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6)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所投产品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相关的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方式: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4年2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洛阳市中心医院6号楼2517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 地点:洛阳市中心医院6号楼2506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洛阳市中心医院官网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电话0379-63892229 邮箱lyszxyyzbcgzx[at]163[d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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