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新宁大道污水管网工程(EPC)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河南洛阳市 发布日期:2024-01-18

【招标结果】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新宁大道污水管网工程(EPC)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洛阳市 采购单位 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新宁大道污水管网工程(EPC)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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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新宁大道污水管网工程(EPC)项目
项目代码:2110-410328-04-01-462075
项目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3)0279号
标段名称: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新宁大道污水管网工程(EPC)项目二标段
标段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3)0279号-2
一、开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施工中标价的1.128%
    质量承诺: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工期:同施工工期+保修期+缺陷责任期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天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施工中标价的1.176%
    质量承诺: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工期:同施工工期+保修期+缺陷责任期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大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施工中标价的1.176%
    质量承诺: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工期:同施工工期+保修期+缺陷责任期
二、评标信息
    1、否决投标情况:无
    2、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打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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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专家6
专家7
专家8
专家9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报价部分
27.76 27.76 27.76 27.76 27.76
技术部分
45.6 45.5 45.5 45.8 46
综合部分 17.5 18.5 16.5 18 18
汇总
90.86 91.76 89.76 91.56 91.76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报价部分
22.24 22.24 22.24 22.24 22.24
技术部分
43.6 43 45.2 45.5 43.5
综合部分 15.5 16.5 14.9 16.5 17
汇总
81.34 81.74 82.34 84.24 82.74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报价部分
22.24 22.24 22.24 22.24 22.24
技术部分
42.6 41 43.2 43 41.5
综合部分 12 11.5 12.5 12 13
汇总
76.84 74.74 77.94 77.24 7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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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袁帅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41008149
    第二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李永豪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41006959
    第三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高宜伟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41001755
四、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企业业绩:1.洛阳市王城大道快速路《机场路立交至连霍高速段》建设工程监理第三标段;2.洛阳市厚载门街南延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二标段);3.洛阳伊滨区中信路(伊滨路至诸葛大街)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项目总监业绩:1.玄武门大街(九龙台街至启明北路段、王城大道至纱厂北路段)提升改造工程监理;2.洛阳市王城大道快速路(机场路立交至连霍高速段)建设工程监理第三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企业业绩:1.洛阳市厚载门街南延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一标段);2.洛阳市司马光路等3条道路建设工程监理(三标段)。
    第三中标候选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企业业绩:1.偃师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工程;2.偃师市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园环保大道和文化路南段2条道路。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公示期
    2024年01月18日至2024年01月20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鑫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女士0379-6068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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