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鹤壁东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安置区A区)室外排水、道路等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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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鹤壁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鹤壁东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安置区A区)室外排水、道路等配套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 标 公 告
鹤壁东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安置区 A 区)设计、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工程由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现对该工程的室外排水、道路等配套工程进行施工招标。
序号 | 内容规定 |
1 | 招标人名称: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2 2.1 2.2 2.3 2.4 2.5 |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鹤壁东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安置区 A 区)设计、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 建设地址:鹤壁市泛景路以北、漓江东路以南、雍也北大街以东、里仁大街以西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304723.84m2,其中主楼地上建筑面积231444.91m2,地下建筑面积21062.12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为52216.81m2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业主合同工期24月,本次招标合同工期60天。 |
3 |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小区内全部室外排水、道路等配套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
4 | 承包方式: 专业分包 |
5 |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节点付款,各分项工程完成后,支付相应分项工程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应扣除各类应扣款项,且付款比例不高于甲方实际支付比例),竣工结算支付最终审计确定产值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工程保修期满后1个月内一次无息付清。投标人在办理工程款支付申请时(应扣除各类应扣款项),须同时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工程结算价款审定为: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分包结算书,招标人项目部初审完,报分公司复审,经集团公司经营部审核及审计部门审计后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作为最终分包结算值。投标人应累计提供工程结算金额100%的发票。 |
6 6.1 6.2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预审(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中标后必须办理中国一冶施工许可证才能签订合同。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
7 7.1 7.2 7.3 7.4 7.5 |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从截止投标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网络报名地点:投标人登陆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 报名 评标原则:本次招标执行综合评估法,商务标及技术标相结合的评标办法,商务标总分80分,技术标总分20分。商务标中的报价得分采取合理低价法,详见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评分项。技术标采取线上抽取专家打分。 |
8 |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下载招标文件前,以银行汇款形式向公司财务部缴纳标书费: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转账时请注明:鹤壁安置房室外排水、道路等配套工程标书费。中标与未中标单位标书费均不予退回。 投标人须以银行汇款形式向公司财务部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转账时请注明:鹤壁安置房室外排水、道路等配套工程投标保证金。 缴纳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账户:(两笔费用需分开汇款,请务必注明上述划横线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兴路支行 账户名: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账 号:41050180380400000708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直接取消其竞标资格。不接受个人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即个人账户汇入保证金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成履约保证金,并补缴不足部分或采用我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交齐履约保证金。 |
9 |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13072624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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