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物资处置-竞价]国龙物流2024年1月空气能热泵设备销售(第七标段)公告处置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郑州市 发布日期:2024-01-05

【招标结果】[物资处置-竞价]国龙物流2024年1月空气能热泵设备销售(第七标段)公告处置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郑州市 采购单位 河南能源集团国龙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国龙物流2024年1月空气能热泵设备销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项目标段编号:HNEC-GLWL240008001H001
标段编号: HNEC-GLWL240008001H001
采购人: 河南能源集团国龙物流有限公司 保证金:
***机构: 工本费:
报名时间: 2024-01-04 11:30-2024-03-03 09:00 开始时间(竞价/挂牌): 2024-03-04 09:00
采购人联系人: 崔* 采购人电话: ***
***机构联系人: ***电话:
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





国龙物流2024年1月空气能热泵设备销售(第标段)公告



河南能源集团国龙物流有限公司现有抵债北京永正空气能热泵及配件一批,已具备竞价让售条件,现将该项目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公开竞价让售,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河南能源集团国龙物流有限公司竞价销售项目。

2.竞价让售内容、提货期

2.1竞价让售内容:

序号

机器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机组

KFXYZ-7511

北京永正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2

25匹机组

2.2物资所在地:河南省开封铁塔橡胶有限公司仓库。

2.3提货期:合同签订后,需在接到河南能源集团国龙物流有限公司通知后15日内处理完毕。

3.报名方式及资格要求

3.1 报名方式:

统一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上报名。

3.2 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2.1必须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进行注册,为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用户。

3.2.2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资质。

3.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3.3.1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3.3.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竞价让售项目相同标段的竞价让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4. 报名、实物查看、报名需递交的材料、响应保证金

4.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3月3日09:00。

4.2现场货物查看时间:2024年1月4 日 8 :00至 2024 年3月 3日 17:30。

报名方须在该时间前到河南省开封铁塔橡胶有限公司仓库,由业务人员组织实地查看货物数量、质量,以便合理报价。所有投标人参与报价的均视为已看货。投标人没有看货而报价的,报价后反悔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凡欲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必须向指定账户汇入响应保证金RMB 1000.00 元整。否则不能取得报名资格。

5.网上报价

5.1请投标人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上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进行报价。在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到达之前可进行多次报价,以最后一次有效报价为准。报价有效期为网上报价时间截止之日起60 天。

5.2此次投标是以设备单个数量作为起拍,即所报价格为单个商品的价格(本标段拍卖设备总数量426台,可拆分进行成交)。

5.3投标报价应是出卖人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因提货产生的运杂费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总报价。

6. 响应服务费、响应保证金

6.1 投标人必须足额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6.2响应服务费一经缴纳不再退还。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无息退还给投标人。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按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第二成交候选人的响应保证金待第一成交候选人履行合同后无息退还。

6.3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成交人标资格并没收其响应保证金:

6.3.1成交人未能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6.3.2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6.3.3经查实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以欺诈手段骗取中标的;

6.3.4签订合同后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

6.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投标人接到未成交通知后,书面提出退回保证金申请(申请应写明退费标段名称与金额、本单位的开户行、帐号及投标人,加盖单位盖章),持或邮寄招标人开具的收据或者投标人财务部门向招标人开具的收款收据原件(收据中的投标人名称应与缴纳响应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找本标段联系人办理退款手续。响应保证金的返还只针对投标单位并通过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进行,不针对个人也不以现金方式返还。

6.5中标方成交确认书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需向招标方至少缴纳预付款10万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7.开标与评标

7.1开标时间: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 招标人在开标时间组织开标。开标时投标人无需亲临现场,但应守候在能正常登陆平台的电脑旁,以备在开标过程中针对意外情况进行网上沟通。

7.2 参加竞价销售的企业少于3家的,除非生产紧急或已经过两次公开竞价销售,一律废标,必须进行第二次公开竞价销售。

7.3 成交结果以最高报价成交。次高报价人作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7.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投标:

7.4.1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7.4.2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7.4.3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4.4其他不符合本公告实质性要求的。

8.成交服务费

招标人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上公布成交结果,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结果后2日内按下列标准缴纳成交服务费:

成交金额

收取标准

十万元及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500元

三十万元及以上六十万元以下

1000元

六十万元及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2000元

一百万元及以上二百万元以下

3000元

二百万元及以上三百万元以下

4000元

三百万元及以上五百万元以下

6000元

五百万元及以上一千万元以下

8000元

一千万元及以上二千万元以下

12000元

二千万元及以上的每增加五百万元(不足五百万元的按五百万元计)

增加2000元

9.合同的签订

成交人接成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人联系部门签订《竞价销售成交确认书》或合同。在执行期限内中标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成交价格执行,成交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且成交人须在招标人联系部门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预付货款,1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物资全部运出厂外并清理现场。对成交后超过规定时间未签订合同者、不能履行本公告所规定的条款者、不能按规定期限清理成交物资者、反悔者均没收全部响应保证金,并列入招标人竞价销售投标黑名单,取消其成交资格,自此不允许再参加招标人竞价销售活动。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有权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单位签订合同。

10.其他说明

10.1响应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河南能源集团国龙物流有限公司账户信息:

户名:河南能源集团国龙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郑州未来支行

账号:16-001301040004336

行号:103491000139

10.2此次让售标的物,让售方对标的物不做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一旦售出不可退换,且售出后由成交方使用标的物所产生的损失,让售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3缴清货款后方可将成交物资拉运出厂。

10.4联系人:河南能源集团国龙物流有限公司 崔乐伟

电话:***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商鼎路交叉口龙宇国际

邮编: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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