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涧西区景华路、太原路、豫北二路、天津路、青滇路等8个路段区属道路市政微改造-景华路(天津路-太原路段)北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涧西区景华路、太原路、豫北二路、天津路、青滇路等8个路段区属道路市政微改造-景华路(天津路-太原路段)北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洛阳市 | 采购单位 | 洛阳市涧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涧西区景华路、太原路、豫北二路、天津路、青滇路等8个路段区属道路市政微改造-景华路(天津路-太原路段)北侧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涧西区景华路、太原路、豫北二路、天津路、青滇路等 8 个路段区属道路市政微 改造-景华路(天津路-太原路段)北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H2023-21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涧西区景华路、太原路、豫北二路、天津路、青滇路等 8 个路段区属道路市政微改造-景华路(天津路-太原路段)北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43.290027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涧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改造景华路(天津路-太原路段)北侧段,西起天津路,东至太原路,路线 全长 520 米,标准段红线宽度 38 米。本次改造将部分绿化带改造为机动车道,部分人行道 改造为非机动车道,现状非机动车道铣刨加铺沥青面层,增设交通标志牌,移位人行道护栏,增设车挡和隔离桩,重新施划交通标线,具体改造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涧西区景华路、太原路、豫北二路、天津路、青滇路等 8 个路段区属道路市政微 改造-景华路(天津路-太原路段)北侧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涧西区景华路、太原路、豫北二路、天津路、青滇路等 8 个路段区属道路市政微 改造-景华路(天津路-太原路段)北侧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 先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 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
3.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
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须在响应文件中附 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文 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 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信用 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0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08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2、网上获取:将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donghong416@163.com 即可,发送 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进行信息填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涧西区景华路、太原路、豫北二路、天津路、青滇路等 8 个路段区属道路市政微改造-景华 路(天津路-太原路段)北侧区属道路市政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虹建设工程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01 月 12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DH2023-217
2、项目名称:涧西区景华路、太原路、豫北二路、天津路、青滇路等 8 个路段区属道路市 政微改造-景华路(天津路-太原路段)北侧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7 元。
序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涧西区景华路、太原路、豫北二路、天津路、青滇路等 8 个路段区属道路市政微改造景华 路(天津路-太原路段)北侧项目 ***.27 ***.27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本次改造景华路(天津路-太原路段)北侧段,西起天津路,东至太原路,路线全长 520 米,标准段红线宽度 38 米。本次改造将部分绿化带改造为机动车道,部分人 行道改造为非机动车道,现状非机动车道铣刨加铺沥青面层,增设交通标志牌,移位人行道 护栏,增设车挡和隔离桩,重新施划交通标线,具体改造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5.2 采购范围:涧西区景华路、太原路、豫北二路、天津路、青滇路等 8 个路段区属道路市 政微改造-景华路(天津路-太原路段)北侧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 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 工期:15 日历天。
5.5 项目地点:景华路(天津路-太原路)北侧段。
5.6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7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 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 标生产。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 先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 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
3.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 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须在响应文件中附 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文 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 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信用 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01 月 02 日至 2024 年 01 月 08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1 室。)
3.方式:
3.1 现场获取: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 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3.2 网上获取:将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donghong416@163.com 即可,发送 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进行信息填报。
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 年 01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donghongjianshe.cn/)》网站上发布。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涧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 16 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 2201 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donghong416@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4.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洛阳市涧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5189280
2023 年 12 月 29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市涧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涧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 16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donghong41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 2201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donghong41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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