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兰考县仪封园艺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兰考县仪封园艺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开封市 | 采购单位 | 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霸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兰考县仪封园艺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兰考县仪封园艺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仪封园艺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霸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兰考县仪封园艺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2.2 招标编号:BYZB-LK2023-001
2.3 投资金额:约5000万元
2.4 建设地点:兰考县境内
2.5 项目规模及内容: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共288套保障性住房。建设6F保障性住房7栋、7F保障性住房1栋(第一层为社区配套商业、物管、其他配套用房)及配套工程。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1个。
一标段:兰考县仪封园艺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总承包;
二标段:兰考县仪封园艺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监理服务。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为准)。
二标段:包含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材料采购阶段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质量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8工期要求:
一标段:12个月(含设计周期);
二标段:项目从设计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等全部阶段。
2.9质量要求:
一标段: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和标准;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二标段: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下列要求:
3.1.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3 主要人员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3.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近期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反应并建议予以处理,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由于 “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查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均可)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结果需显示日期,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5.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转账凭证或缴纳证明)。
3.5.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
3.6.1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联合具备上述3.1项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6.4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二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4拟派项目总监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近期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反应并建议予以处理,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由于 “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查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均可)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结果需显示日期,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
3.6其他要求:
3.6.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6.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转账凭证或缴纳证明)。
3.6.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公告发布后——开标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需通过CA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企业注册”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xwtzgg/10414.jhtml,办理CA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znbslc/24675.jhtml。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转账凭证(或银行电子回执单)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保证金缴纳方式也可以采用保函形式。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请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首页公告《投标保证金缴纳线上系统正式启用通知》或直接登录http://ggzy.lankao.gov.cn/xwtzgg/11330.jhtml。
备注: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拾万元整(¥:100000.00)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仟元整(¥:20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兰考县裕禄大道170号院内西4楼)。
6.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lankao.gov.cn/)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lankao.gov.cn/)。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评定分离(符合性评审法)
8.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办法:票决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兰考县兴兰大道西段北侧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71-26992809 16627821995
代理机构:河南霸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城关镇诚信大道西段明德小学东200米路北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督单位: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737032 18338233882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仪封园艺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霸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兰考县仪封园艺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2.2 招标编号:BYZB-LK2023-001
2.3 投资金额:约5000万元
2.4 建设地点:兰考县境内
2.5 项目规模及内容: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共288套保障性住房。建设6F保障性住房7栋、7F保障性住房1栋(第一层为社区配套商业、物管、其他配套用房)及配套工程。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1个。
一标段:兰考县仪封园艺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总承包;
二标段:兰考县仪封园艺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监理服务。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为准)。
二标段:包含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材料采购阶段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质量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8工期要求:
一标段:12个月(含设计周期);
二标段:项目从设计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等全部阶段。
2.9质量要求:
一标段: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和标准;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二标段: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下列要求:
3.1.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3 主要人员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3.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近期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反应并建议予以处理,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由于 “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查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均可)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结果需显示日期,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5.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转账凭证或缴纳证明)。
3.5.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
3.6.1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联合具备上述3.1项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6.4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二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4拟派项目总监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近期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反应并建议予以处理,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由于 “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查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均可)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结果需显示日期,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
3.6其他要求:
3.6.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6.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转账凭证或缴纳证明)。
3.6.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公告发布后——开标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需通过CA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企业注册”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xwtzgg/10414.jhtml,办理CA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znbslc/24675.jhtml。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转账凭证(或银行电子回执单)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保证金缴纳方式也可以采用保函形式。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请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首页公告《投标保证金缴纳线上系统正式启用通知》或直接登录http://ggzy.lankao.gov.cn/xwtzgg/11330.jhtml。
备注: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拾万元整(¥:100000.00)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仟元整(¥:20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兰考县裕禄大道170号院内西4楼)。
6.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lankao.gov.cn/)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lankao.gov.cn/)。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评定分离(符合性评审法)
8.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办法:票决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兰考县兴兰大道西段北侧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71-26992809 16627821995
代理机构:河南霸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城关镇诚信大道西段明德小学东200米路北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督单位: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737032 18338233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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