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项目遴选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郑州市 发布日期: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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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郑州市 采购单位 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n  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委托,就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进行公开遴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n\n一、项目概况和采购需求
\n\n1.项目名称: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n\n2.项目编号:KJZB-2023-297
\n\n3.遴选范围: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n\n4.入围单位数量:10-12家
\n\n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且满足遴选人要求。
\n\n6.入围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服从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管理,实行项目动态评价,合同期内动态评价不合格的、出现两次拒绝服务的,将被取消服务资格。
\n\n7.项目简介:为进一步规范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采购项目的招标委托代理工作,提高招标采购质量,规范招标采购行为,规避招标采购风险,学校决定采用公开遴选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建立“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入围备案名单”,为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n\n二、服务范围和期限
\n\n1.招标代理服务范围: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货物与服务采购、基建及维修工程等招标服务工作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招标采购前期技术参数论证和进口项目申报论证,招标采购前期的相关咨询,政府采购需求编制咨询论证,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审查申请人资格,组织开标、评审,发布相关公告,答复遴选人质疑、配合学校或财政部门处理投诉,协助合同签订及验收等服务。
\n\n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服务期满后根据采购人评价及双方意向决定是否续约。
\n\n三、遴选文件的获取
\n\n1.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n\n2.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1-1号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处;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报名;
\n\n3.报名要求:申请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参与遴选,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遴选资格,并不得参加遴选人下一服务周期的机构库遴选。            
\n\n4.获取遴选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n\n(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n\n(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n\n注:查验原件,留存与原件一致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n\n5.遴选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n\n开户名称: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n\n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汇城支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与城东路交叉口路北)
\n\n账户:254601819870
\n\n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单位简称
\n\n四、申请文件的递交
\n\n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
\n\n2.递交地点: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二(郑州市顺河路11-1号(顺河路与凌云路交叉口向南20米路东))      
\n\n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n\n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n\n本次遴选公告在《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n\n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n\n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郑州或在郑州设有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n\n2.申请人需具备代理政府采购项目和工程项目招标采购资格,进入河南省级财政部门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目录,根据有关法规提供相关批准文件或备案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n\n3.申请人须注册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具备CA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备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与组织开展评审活动的能力;
\n\n4.项目负责人(指拟派本校直接负责工作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政府相关规定,熟悉各项采购业务流程(提供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和在本单位缴纳满一年的社保证明);
\n\n注:项目负责人在服务期内未经学校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从入围备案名单中清除。
\n\n5.申请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遴选,查询内容要完整清晰,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n\n6.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n\n(1)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材料(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n\n(2)提供近六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n\n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n\n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n\n七、联系方式
\n\n遴选人: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
\n\n遴选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5号
\n\n联系人:王老师
\n\n联系电话:0371-65727908
\n\n代理机构: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n\n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1-1号(顺河路与凌云路交叉口向南20米路东)
\n\n联系人:***           
\n\n联系电话:***
\n\n购买标书联系人:史老师     
\n\n联系电话:0371-66382199
\n\n八、特别说明
\n\n1.本次遴选活动是遴选人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本着优中选优兼顾公平的原则,选择对高校招标采购业务熟练的代理机构,从事学校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并进行管理的自主行为,既不是政府采购项目,也不是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也不属于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的清理范围。
\n\n2.本次遴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遴选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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